【大紀元5月29日訊】誰都知道強買強賣是件不好的事情,大致相當於收取保護費——這個我不是瞎說,香港黑社會逢年過節的時候總是拿著禮物去收保護費,保護費比禮物自然要貴重許多。從商品交換的意義上講,這也是強買強賣的一種。
政府有時候也有這麼強買強賣的情況發生,除了拆遷之外,下行政命令讓商家強賣而讓消費者強買也是方式的一種。報載,深圳這兩天下了命令,「從6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低於0.025毫米),同時對符合標準的塑料購物袋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並明碼標價。」
自然,這個命令是在環保的名義下出來的。關於環保這事我就不多說了,因為這是好事。但我們也要知道,有些以環保名義做出的決定實在也未必是什麼好招數。比如說購物袋這件事,有人就宣傳用紙袋來代替塑料袋。這種腦袋進水的建議估計是不知道造紙所造成的環保問題比塑料袋帶來的問題要大得多造成的。
這裡我想說的是政府是否有權力規定某些東西是必須收錢的。我們知道,所謂市場經濟其實就是個願買願賣的過程,周瑜打黃蓋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除了這個以外,任何具有明顯干預的市場,都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
環保自然是大事,但環保從來不是政府能夠推動的事情。事實上每個政府重視環保,都不是自己思考的結果,而是民間思考的推動。但政府一旦進入這個領域,往往就忘了這一點,總是希望用行政命令來達成環保的效果。這次的事情也是其中的一例。
可這種行為是否有效實在是不好說。大家都知道,商人是為了商業利益而白送塑料袋的,強迫他收錢固然從表面上似乎是增加了他的收入,但實際上有可能減少他的客源。多收幾個塑料袋的錢不會讓人發財,少了客源倒是生死攸關的事情。所以,我個人相信商家肯定是把這部分購物成本用其他方式返還給客戶,至於用什麼途徑,那就是八仙過海了。
實際上這麼一分析的話,我們就知道到底出了什麼事情。您看,表面上是政府關心環保問題,打算進行干預。可實際上這部分成本轉嫁到了商家的身上,讓商家去做環保的事情。這還真是算一石兩鳥的好計策。一方面兼顧了民間環保的呼聲,一方面自己除了一紙文件的成本外,別無所費。這種好事當然是所有人都願意做的。
這麼做環保的結果,可能從客觀上確實能減少一些塑料袋的使用,但從實際上來說,我個人相當懷疑其效果。不但是整個成本將要分攤到整個社會,而且還能造成一種大家都找對策的風氣。記得前兩年頒布法令,說是抗生素的藥品必須要處方,當時我就說這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只能造成大家都作弊的狀況。結果現在倒是都要處方了,只是開處方的醫生是通過電傳而知道患者想買什麼藥,至於是不是該用則完全不知道。這種情況除了增加社會成本外,實在不知道有什麼意義。同樣的道理,我看也可以用到塑料袋上。也別說,這事兒最終可能促進的倒是大家的商業智慧。這種功能的建立與進化有關,與環保是不是有關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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