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5月24日報導)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表示,基本法沒有要求副局長只可以擁有中國國籍及香港永久居民身分。
行政長官早前委任的多名副局長中,其中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的蘇錦梁據報擁有外國國籍,引起外界關注。
林瑞麟又稱,基本法沒有要求他們放棄任何外國居留權,只規定三司十二局及紀律部隊首長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