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絕食日記(七)

張青

【大紀元5月15日訊】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我的第27個絕食抗議日。今天,藍天白雲,陽光明媚,是一個響晴的日子。

昨天、今天我都在看報紙,看電視新聞,看四川汶川大地震,看到那些傷亡數目,看到那些慘烈場景,心情沉重,深感震撼而傷痛。

昨天晚上我在郵箱裡取到來自郵局的領取郵件通知單,今天上午10點多,我去郵局取信件,走過街道邊的報刊亭,今天的報紙一片黑白,頭版都是汶川大地震的內容。我買了報紙,匆匆看一眼:都是驚心的大地震的圖片。

取回的信件的內文是:

會見通知書

編號1213004

張青女士:

醫院監區罪犯楊茂東申請其親屬會見,經研究同意下列人員共貳人
於2008年5月22日攜此通知書和本人身分證明前來會見。

特此通知

姓名 關係 家庭住址
張青 夫妻 廣州市天河區體育東路
楊茂全 兄弟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銀行

注意事項:會見時應協助政府做好思想工作,鼓勵其接受改造。
對改造不利的話不說,對改造不利的事不做。

廣東省梅州監獄
二00八年五月六日(梅州監獄公章)

跟上次一樣,這封掛號信是會見通知書,說明會見時間和注意事項。我在5月5日,給梅州監獄打電話,說明他的哥哥想探視他,他們多年不見,5月希望能夠會見,也說希望信件能夠早些送達我手中。今天我收到信件,上面的郵戳時間分別是5月7日,5月11日,會見時間定在5月22日。

今天5月14 日,去年的5月14日,郭飛雄案從檢察院到法院起訴。去年的今天,我給天河區檢察院打電話詢問案件情況,當時他們沒有直接告訴我,但他們告訴了律師胡嘯。胡嘯轉告我:楊茂東案正式起訴。

在這之前,我一直相信一個沒有有效物證的案件,不會進行下去。後來,在律師會見之後,在經過法庭審理之後,才知道真實—— 無論使用何種非法手段,政府都要對郭飛雄實政治迫害。對他酷刑用盡,把他從廣州押到瀋陽,最後拿出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非人酷刑製造冤案。在中國,天災人禍一直困擾著人民。

四川大地震,使多少人的生命財產毀於一旦,又有多少人還在生死線上掙扎。這兩天,我被地震災情的消息所包圍,深深的為受災人群難過。悲傷的音樂流淌。但願生活中總有些東西能夠告慰災難中的人民。

讓我們為災難中的人民祈禱,也為中國這片古老的多災多難的土地祈禱,願中國人民遠離天災人禍,過上安康幸福、有自由、有人權、有尊嚴的生活。(//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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