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日訊】我是上海市徐匯區衡山電影院職工姚嘉彪,因妻子動遷上訪,我被盧灣區安佳動遷組非法綁架,拘禁23天至今沒有任何說法和相關手續。
2008年2月23日晚八點半左右,當時我下班走出單位時,衡山路近天平路口衝出6名安佳動遷組人員(以刑滿釋放的邵紅華為首及孫金虎、鄭志根、陸恆琴等人)強行將我抓上麵包車,拘禁在盧灣區順昌路612弄1——4號安佳動遷基地(原益民大酒店)307室,每天只吃兩頓飯。在鐵窗鐵門裡有4人看管我,其中多為二牢釋放人員,滿口髒話。叫我老實點說:否則將你兒子、兒媳一起抓進來,這是我們總經理張國梁的意思,現在北京在開兩會,上海市政府有文件,我們有上方寶劍,想抓誰就抓誰,只要和上訪人聯繫,都可以抓。
在我被拘禁期間,我兒子、兒媳為救父親,曾多次到盧灣區公安分局、盧灣區打浦警署報警,警方不予受理。造成我兒子無法正常上班,至今失業在家。在依法治國逐漸深入人心的今天,非執法者可任意妄為,執法者卻不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對一個公民何來安全感?
經單位多次交涉,才在3月17日晚10點半放我回家。2008年4月10日盧灣區法院不予受理我的訴訟。在被安佳動遷組非法綁架的23天我身心都受到極大傷害,單位又算我曠工,工資獎金被扣,使我無法正常生活。
上海市盧灣區安佳動遷組敢如此胡作非為,在其背後一定有公權在為其撐腰。試想如果沒有公權撐腰壯膽,再野蠻不法的公司也不敢非法綁架拘禁,執法者又怎麼坐視不理。安佳的囂張與不爭的違法事實,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也褻瀆了法律的神聖威嚴。實乃現中國法制之恥。安佳能私設牢房,非法綁架和拘禁,國家機關形同虛設,安佳無數的非法綁架和拘禁事件在社會上已造成極壞的影響。據說在奧運期間安佳將變本加厲的實行更大規模的非法綁架拘禁,試問聽之任之國法何在?!將來是否會激起現代的陳勝吳廣可想而知。我們請求政府追查此案,還我清白。讓老百姓能在一個自由、民主、法制、和諧、尊重人權的社會中生活!
姚嘉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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