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報導)《北京晚報》星期二報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來受理的農民工討薪案逐年增多。雖然民工勝訴的比例也不斷提高,但仍存在三個難題,一是沒有書面勞動合同,二是民工不懂法,三是請不起專業律師。
《北京晚報》的報導說,據統計,200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涉農民工勞動爭議案件82件,佔所有勞動爭議案件的6.1%;2006年為 108件,佔所有勞動爭議案件的7.1%; 2007年在勞動爭議案件收案量整體下降的情況下,仍受理涉農民工案103件,佔所有勞動爭議案的8%。
通過分析,發現此類案件中,民工往往對於勞動關係是否固定並不在意,但對能否及時給錢則較為關心。此外,民工的勝訴率在顯著提高。
《北京晚報》的報導援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位法官介紹說,民工和用工單位在書面勞動合同上的簽訂率非常低,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僅為13.3%。而民工基於其自身的流動性和法律意識,簽合同的意願也不強。
由於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平時不懂得留存能夠證明自己權益的相關證據,在權益受到侵害時,也不懂得及時通過合法手段提出相關請求,往往導致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有8.7%的民工因此敗訴。
此外,由於民工沒有經濟實力,導致其接受專業法律服務的比例較低。美國紐約大學的虞平教授表示,中國現有的勞動法沒有得到實行—
虞平:「這個問題的最大的一個原因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的過程中間發生的一個新的問題。中國政府在過去幾年裡面在農民工拿不到錢的問題上也採取過很多措施,這中間出現什麼情況?那就是勞資關係,就是僱傭的一方和被僱傭的一方處在不平等的地位。這些情況實際上都是不應該出現的。因為按照現在中國的勞工合同應當繼續發工資,政府過去在這個問題上至少是關注不足。在制度性的建設方面,法院也好各級政府機關也好,他們在工作上都應該加強支持民工的力度。」
近些年來,中國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被毆打的事件在中國各地時有發生。 2007年07月02日,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近300名重慶民工,因業主拖欠,舉行罷工抗議,遭到圍攻和毆打,造成1名民工死亡,2人失蹤,十幾個人受傷。2006年12月24日,四川一對農民工父子,在陝西省工地追討被拖欠的工錢時被多人毆打,造成兒子死亡、父親重傷。旅美中國時事評論人士劉曉竹先生表示—
劉曉竹:「規定有,文件三令五申。但是,執行這些文件的下面的這些部門、這些官員本身的利益在這裡面。對他們來說,最有利的是鑽漏洞,繞過相關的規定。法律在中國不當回事兒,不是沒有相關規定和法律,而是政府不把法院當回事兒。農民實際上也知道簽了合同沒有效果。他就是在這麼一個弱勢的地位。
第二個問題就是說,中國的開工資金不到位。本來一筆錢、一條規定就好了:你有錢,工資能夠保障了,銀行擔保了,然後再開工。這在行政上可以做到,法律上也可以做到,但他卻不這樣做。」
中國的官方數字顯示,48% 的民工都被僱主拖欠工資,這種現象使中國政府擔心造成社會不穩定。(//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