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聲明: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因言入罪被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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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著名北京維權人士胡佳4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對胡佳因發表維權文章及接受傳媒採訪而被定罪表示失望,這再一次證明中國政府漠視中國憲法給予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及嚴重違反北京申辦奧運時改善人權及言論自由的承諾。

控罪指34歲的胡佳於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期間發表五篇文章及接受境外傳媒採訪,進行惡意造謠、誹謗和煽動,妄圖達到顛覆中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並指他撰寫的煽動性文章以及被製作成音頻或整理成文字的採訪錄音,被境外多家網站鏈結和轉載。其中兩篇發表的文章題為《中共十七大之前 中國政法系統大範圍製造恐怖氣氛》、《一國無需兩制》。

胡佳的案件明顯是因言入罪,顯示政府害怕被人揭露侵犯人權的真相。胡佳一直把其他維權人士人權被侵害的情況及時向外界公佈,目的是要公眾關注維權人士的狀況,特別是一直被軟禁的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和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以及去年十一月被判刑五年的廣東法律維權人士郭飛雄及去年一月被維持原判四年三個月的山東失明民間法律工作者陳光誠等等,這些做法在法理上完全不可能構成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胡佳2007年12月27日在北京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國保帶走,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今年1月30日被北京檢察院正式逮捕,至3 月18日開庭審理。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與四個多月大的女兒一直被軟禁在家,庭審當天她不被批准到法庭旁聽,今天宣判曾金燕才獲准與胡佳的媽媽到法庭旁聽。

距離北京奧運開幕只有四個月的時間,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促請北京當局立即無罪釋放胡佳等因言入罪的良心犯,以履行北京申辦奧運時改善人權的承諾。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08年4月3日(//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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