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靜紐約報導)昨日(4月26日)下午,紐約勵馨和台灣會館在法拉盛舉辦針對新移民家庭暴力問題的法律知識講座,幫助家暴受害者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和心理輔導資源。
紐約勵馨婦幼關懷中心執行主任劉元芬女士說,在紐約地區,華裔移民的人數在80萬左右,但是很多受虐者由於語言、身份、經濟和資訊的限制,常常面臨困境。通常家庭暴力的概念不僅包括配偶伴侶,還包括老人、兒童和手足。虐待的形式包括身體、言語、精神和性方面的虐待。勵馨關懷、救助受到家暴及性侵害的婦女兒童,提供輔導咨商、支持、法律援助和協助申請社會福利,如政府緊急救助金、糧食券、低收入保險和政府公寓等。她強調說,如果發生家暴事件,有語言障礙的話,撥打911電話,只要說「Chinese」,電話自動連到中文專線,記住不要掛掉電話,因為現場的聲音將被錄音。4分鐘內警察到場,受害者有權利要求中文翻譯服務。詳細準確描述事件過程,妥善保存警察報告,那將作為將來上庭的證據。
紐約家庭庇護所 (Sanctuary For Families) 的律師張懿仁女士介紹了關於家庭暴力法律救援方面的資訊。
家暴受害者可以在家庭法院申請保護令。申請地點可以在申請人居住地﹑對方居住地或事件發生所在地的法院。申請人的資格必須是血親或姻親、曾有或現有合法婚姻、無婚姻關係但有共同子女。同性或同居的伴侶不能申請,但是可以報警。
在法院申請時,如果有語言障礙,申請人可以要求翻譯服務。當天法官會簽發臨時保護令,最終的保護令期限是2至5年。對於申請書的撰寫,對於原因的部份儘量簡化,對於行動的部份描述要詳細和準確。如果家暴發生時兒童在場的話,可以申請延長保護令的期限。不過負面的影響是導致兒童福利局的介入和調查,可能兒童從父母身邊帶走。
家庭暴力犯罪包括妨害治安行為、騷擾、恐嚇、粗率陷他人於危險(如生病時不帶去醫院)、攻擊、意圖攻擊和跟蹤。傳訊書和保護令必須遞交到對方纔能生效,纔能進行下一步的法律程序。遞交時即使當事人不接,只要文件碰到身體就有效。對方如果違反臨時保護令,申請人可以報警。
家暴案件的審理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申請人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要仔細全面評估。對於受害人的就業問題,紐約市人權保護法規定僱主不能因此歧視僱員,受害人可以撥打311電話投訴。對於沒有合法身份的受害者,移民的身份在案件中不是一個很大的負面因素。
關於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張律師強調說,法律的標準在於子女的最佳利益。還有監護人不能隨意遷居,如就業的原因不能構成搬家的理由。
最後,張律師說,家暴事件的主要加害者,如果是綠卡或其它短期簽證的持有人,案件可能影響移民身份的調整,所以在諮詢律師時可以要求移民法方面的資訊,以保障自身的權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