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4月25日報導)藝人薛凱琪被人用膠樽襲擊案,裁判官押後判刑,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付及精神科醫生報告。
26歲被告早前承認兩項襲擊罪,其代表律師指,因為之前的心理醫生及被告背景報告不齊全,因此未能作出任何建議,要求等候精神科醫生報告,獲裁判官批准。被告還押懲教處看管。
開庭前,裁判官表示收到一封信,要求他將被告判監。裁判官強調不會考慮信件的內容,又指任何人在判刑前企圖影響法官判案,都是不智的行為,可能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