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私隱專員濫用公帑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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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前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林永康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三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判刑。

法官判刑時,指林永康不誠實,他指被告是高級專員,在沒有必要下到外地公幹,嚴重濫用公帑,又不接受被告說不清楚申請出差津貼內部指引的解釋,認為是明知故犯,不排除判處監禁。法官又說,被告在判刑前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可以離開香港。法官正等候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保釋等候判刑。

私隱專員吳斌表示,公署對公帑的使用,須付上絕對的責任,公署方面亦已修訂了申領海外津貼制度。

利用虛假文件申領津貼

案情指59歲的林永康被控於01年、03年3度代表署方往澳洲考察時,向署方隱瞞留住宿於墨爾本自置物業,利用虛假文件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申領逾2,500港元的全額海外膳宿津貼。另於05年任公署專員期間,3度與澳洲維省私隱公署開會,不誠實報銷總值9萬多港元來回機票及酒店食宿等開支,共涉款約12萬元。至05年被傳媒揭發事件,同年7月林不獲署方續約後被廉署拘捕。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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