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的家書雖然僅留下十六通﹝封﹞,可是十六通展現出來的卻是真摯可感的情操,以天地萬物為心,抱著「民胞物與」的胸懷,關心民間痛癢,表現的是一份坦蕩無私的愛。傳說板橋裝糊塗,偏狂罵世;讀了家書,才知道他真是內行醇謹,老成而忠厚。只記得小時候,傳唱板橋的道情小唱,敎人青山綠水好逍遙;讀了家書,才知道他關心民瘼,不能放懷。現在節錄他《雍正十年杭州韜光庵中寄舍弟墨》家書中最後兩段來探討一下:
愚兄為秀才時,檢(整理)家中舊書簏(書箱、書簍),得前代家奴(家中奴僕)契劵(互相約束的證據),即於燈下焚去,並不返諸(歸還)其人;恐明與人(唯恐當面給),反多一番形迹(反而多此一舉),增一番愧恧(增添他的一份慚愧羞恥)。
自我用人,從不書券;合則留,不合則去,何苦存此一紙,使吾後世子孫,借為口實(拿它當藉口),以便苛求抑勒(高壓控制、強迫要挾)乎?如此存心(我的這種做法),是為人處(是為他人設想),即是為己處(也是為自己打算)。若事事預留把柄,使入其網羅(使他人落入自己的算計裡),無能逃脫,其窮欲速(那麼可能窮困加速),其禍即來(災禍即刻降臨),其子孫即有不可問之事、不可測之變(他的後代馬上就有招災惹禍,不得安寧的事面臨)。試看世間會打算的,何曾打算得別人一點?直是(只是)算盡自家耳,可哀可嘆。吾弟識(記住)之。
契券在今天就是稱為契約、合同、合約……等這些經過雙方彼此同意的約定。既是雙方首肯才簽約的,當然契約是一種合情合理的保證行為,也是對自己、對對方負責的一種具體表示。因此現代小自個人,大到國家,一切的行為、處事都離不開契約。簽約的好處是可以約束雙方,彼此各享權利也各盡義務;一旦一方毀約,他方也可以得到相當的賠償。不過,享權利容易,盡義務就困難,所以往往簽約以後,又被合約綑綁得礙手礙腳,十分苦惱。但是,無論如何,契約終究有其存在的必要。
鄭板橋本人則不以契約為然,一來因為他是個不喜拘檢的人,推己及人,也不願拘縛他人;二來他特別慈愛勞苦民眾,他也特別喜為民眾爭取福利。因此,他一見到前代留下的家奴契券,就悄悄在燈下燒掉了。他自己用人,也保持「合則留,不合則去」的原則。簽約就是存心要「預留把柄」的,他不願苛以待人。
從前這種傭約的確有許多不入情理之處,而且往往是簽訂了終身,一輩子身不由己。何況,某些未完成的契約(如借貸的錢未還清,傭期不到提前離去)要是落入他人手中,更成了敲詐勒索的根據了。板橋他燒去前代契券,自己用人不用書券,都是替老百姓設想,此即「是為人處,即是為己處。」如果有人要精打細算,事事留個把柄,到最後「何曾打算得別人一點,直是算盡自家耳。」
時至今日,勞動力增加,勞動人口紛紛外移,於是留下的老弱婦孺,有個三病兩痛的,就乏人照料了,因此,外勞應運而生,大量引進。街頭巷尾時不時的碰到年輕的外傭推著輪椅、攙著老人、育嬰買菜……每當這時,我的不忍之情總是油然而生。想想,花樣年華就離鄉背井,無依無靠的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環境裡打拼,得先嚐一嚐當瞎子、聾子的滋味,再用一段時間適應雇主的生活環境與要求。同時還要學話、認字……不容易啊!想到這兒,心中不免一陣酸楚。
當然,合約是一定得簽,責任與義務一定得履行。就是這樣,這些年來,兩造之間的糾紛,時有耳聞。其實雙方相處很簡單,多為對方設想,把她當成是自家的一份子,凡事先想到他寂寞、孤苦的處境,你就會發自內心、誠心誠意的處理好相關的一切。日子長了,你的這一番善心,會得到他善意的回報的,因為人都有善良的天性!千萬別一開始就抱著戒備、猜疑、不信任的心態,像防賊似的對待她,那肯定雙方都沒好下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古人主張在待人處事上要推己及人,像愛戴自己的長輩那樣愛戴其他的老人,以愛護子女的心思去愛護別人的子女。如果人人都能先為他人設想,體諒他人的處境,包容他人的做法,理解他人的觀點,世上哪有紛爭?人間哪有氣恨?社會哪能動盪?我想那時就是世界大同的到來!下面一個小故事,您看完之後就會知道為何如此命名了!此亦人子——熱粥為誰熬:
宋代楊萬里的妻子七十多歲了,每到天寒時都早早的起床,然後徑直走進後院的廚房裡,熟練的生火、燒水、煮粥。滿滿的一大鍋粥要熬上很長時間才行,楊夫人靜靜的等著。過了一會兒,清甜的粥香順著熱氣漸漸充滿了廚房,飄到了院子裡。
院子的另一邊,僕人們伴著這熟悉的香氣陸陸續續的起床了,洗漱完畢後,到廚房接過楊夫人親自給盛的滿滿一大碗熱粥喝了起來,身心感到很溫暖。
楊夫人的兒子楊東山看到母親忙碌了一早晨,心疼的說:「天氣這麼冷,您又何苦這麼操勞呢?」夫人語重心長的說:「他們雖是僕人,也是各自父母所牽掛的子女。現在天氣這麼冷,他們還要給我們家裡幹活,讓他們喝些熱粥,胸中有些熱氣,這樣幹起活來才不會傷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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