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天虹2008年4月18日香港報導)中國維權人士胡佳4月3號被一審判決後,目前10天的可上訴期限已過,但是據胡佳的家人以及辯護律師透露,因為無法會見胡佳,不清楚他是否提出了上訴。
北京中級法院4月3號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北京居民、愛滋病工作者胡佳有期徒刑3年6個月,之後按照法律程序,胡佳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提出上訴。胡佳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在宣判後也曾對美國之音表示,將和胡佳本人商量是否上訴。如今十天已過,律師和家人都無法聯繫到胡佳。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星期五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自從上次法庭判決之後,公安部門就一直不讓家屬和胡佳見面。曾金燕說她最擔心的是胡佳的身體。
曾金燕說:“因為胡佳在2006年41天失蹤的時候,我把藥送到公安局,公安局就是不收,結果就造成他肝硬化的情況,等5月份他住院出院時的診斷是: 他的肝尖後肝已經硬化,還有多項併發症,他的病情是不可逆轉的,最多最好的狀況就是維持現狀,但是他在看守所又遭受了那麼多不人道的待遇,所以我們都覺得特別的擔心,可能他病情惡化,是不是真的出去住院了,還是甚麼樣的情況,我們都不知道。”
*要等上級批示*
曾金燕表示現在連胡佳被關在哪裏也不清楚,給看守所打電話,答覆是,胡佳的去向,等法院的文件。
美國之音打電話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詢問胡佳是否仍關押在那裏,得到的答覆是這個問題必須徵詢北京市公安局新聞中心,電話打到新聞中心,得到的答覆是,此類採訪需提交書面申請,但是要等上級批示。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說,北京市公安局的某官員昨晚對胡佳的母親說,胡佳的案子,從抓捕到審判,是他們辦過的最成功的案子。對此胡佳母親的解釋是,可能意思是專門辦理胡佳案件的官員又陞遷了。
胡佳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律師星期五對美國之音說,星期二他們到了看守所申請會見胡佳,但沒有成功。
李方平說:星期二下午我們又要求會見胡佳,但是他們的前台接待人員說,今天已經過了上訴期,律師不能再會見胡佳了。我們當時這樣想,假如他沒有上訴的話,我們請看守所轉達一個保外就醫的申請,但是他們的接待人員要我們去找辦案單位,我們問,現在到底辦案單位是哪個機構,他也不清楚。”
李方平說,正常情況下,如果人還關在看守所,那麼保外就醫的申請就應該由看守所轉交。
*希望同胡佳通電話*
李方平說,星期一他和另一位辯護律師去看守所申請會見胡佳,但是等了三個小時仍然沒有見到。當時他們就提出兩個要求,希望同胡佳通電話,確認他是否上訴,如果不行,就請看守所轉交胡佳上訴狀,由胡佳決定是否簽字,但是這兩件事看守所都表示沒法做。
北京律師滕彪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可上訴期內不讓犯人和家屬以及律師見面是違法的。滕彪說:“在上訴不上訴還沒有決定的時候就不讓律師見面,我覺得這個違法太離譜了。”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說,現在胡佳是否上訴已不重要,因為家人最擔心的是他的身體。
當局指控胡佳的主要罪名,是他在海外網站發表的五篇文章以及接受海外媒體的兩次採訪,知情人認為可能是其中有些用詞觸怒了當局。
有批評人士認為,中國政府不顧外界呼籲仍然給胡佳定罪的原因就是要在奧運前夕威懾其他異議人士,但是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不久前在人大政協會議記者會上曾對此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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