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英國廣播公司今天報導,國際精品品牌Gucci指控中國江蘇省森達集團商標侵權案勝訴,森達公司將賠償Gucci人民幣十八萬元(折合台幣七十七萬八千多元)。
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裁決說,被告森達公司因生產和銷售一種帶有「GG」商標的女性涼鞋,構成對Gucci產品商標的侵權。
另據中國官方新華網說,原告古喬古琦股份公司(Guccio Gucci SPA)是在上海浦東第一八佰伴商場中發現森達公司專櫃銷售帶有「GG」標識的女性涼鞋。
古喬古琦公司說,森達公司和第一八佰伴商場的行為對原告商標權利構成侵害,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共同賠償經濟損失共計六十一萬元。
法院裁決認為,第一八佰伴商場在此案中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立即停止銷售涉案女鞋。
古喬古琦公司說,公司的「GG」商標在一九六一年開始使用,一九九九和二零零二年在中國獲准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