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4日訊】在《中國亂象源自政體「四不像」》一文中,我蜻蜓點水談到「總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大帽子嚇人,不會讓中國走向復興,相反只會讓中國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今將此語加以引伸,進一步闡述以言治罪將把國家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之內在關聯。
我們首先來看為何在某些國家或朝代裡,會有以言治罪的存在?究其根源,我認為不外是兩種:一.掌權者認為某人言論對其利益、形象、權力根基造成已然或潛在傷害,為避免「傷情」加重,於是以言治罪,藉以達到令對方「閉嘴」並「殺雞儆猴」之目的;二.秀才與兵痞論理,秀才試圖以真理折服人心,兵痞試圖以聲高壓服人心,兵痞漸處下風,於是惱羞成怒,掄起「治罪」的槍托與對方「論理」。
上述的前一種狀況屬於自覺遭受傷害型,可能自我感覺遭受了某種語言暴力,於是以治罪的方式,給對方施以自認為正確或必要的懲罰,換言之,也就是通過把對方打入牢籠或實施別種迫害之類的行為暴力,來平息原本屬於語言層面的紛爭,以便讓自己佔據「勝利」和「道德」的制高點。行為暴力帶給世人的傷害遠勝於語言暴力,這當屬黃口小兒也識得之常識。言者停留在語言層面的行為既無法用秤桿稱,也無法用尺子量。「言」構成的傷害虛無縹緲,「罪」構成的傷害真實具體。比如胡佳,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便意味著這三年半的時間裏,不但胡佳本人失去了自由,他的家人也將經受三年半的煎熬。不過是寫了幾篇文章而已,一個家庭就此淒風苦雨!
後一種狀況屬於胳膊粗大型。秀才要與兵痞論理,兵痞壓根就沒準備與你論理,人家比的不是誰的理由更充分,更經得起世人、歷史和良知的檢閱,而是比誰的胳膊更粗,誰的槍桿更硬。秀才幻想兵痞也是可以被教化的,兵痞幻想秀才同樣能被蠻力征服,「雞同鴨講」,南轅北轍,兵痞失去耐心和矜持,單方面拋開論理的基本規則。秀才找錯了論理的對象,於是遭罪難免。
以言治罪不論屬於何種情形,均呈現蠻橫、虛弱、耍賴、不講道理、小題大做、缺乏胸懷等固有印記,且難逃迫害嫌疑。加之以言治罪是以國家權力和「法制」的面目出現的,這就難免讓國家權力和法制建設的臉面顯得不太好看。真理和謬論的區別在於真理具有普世價值,能夠深入人心贏得人心,而謬論縱使反覆播放,在人們的思想體系內也將被自然淘汰。在現代社會裏,以言治罪純屬多餘,君不見在民主國家,公民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國家權力尊重人們的自我選擇和判斷。
以言治罪的別稱是禁止發言。以言治罪是一種搶奪麥克風的行為,是一種害怕人說話的行為,是一種間接承認對方所說的是真理並肯定對方影響力的行為,也是一種不被文明世界所接受的野蠻行為。在封建社會裏,文字獄大行其道;在民主國家裏,文字獄絕無市場。文字獄繁衍的土壤專制元素居多,民主元素缺稀。一個國家是否還在以言治罪,是這個國家正在走向文明或蠻荒的重要分野。
「沒有任何人能威脅一個國家,除非所有人都是他的同謀」(愛德華.R.穆諾語)。然而,我們卻驚訝地看到,公權近年正不斷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樣一頂大帽子甩得滿天飛。我認為這是公權力對公民不夠信任的一種表現,也高估了「言」的影響力和破壞力。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中國公民是愛國的,並無「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心,有些男女之所以愛說話,無非是希望國家更加完善和強大。不分青紅皂白以言治罪,極易對民間的愛國情懷造成潛在的傷害和蹂躪。
胡佳主張基本人權,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楊春林主張「要人權不要奧運」,同樣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某天哪位公民朝天打了一個噴嚏,是否也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人權≠國家政權,人權和國家政權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張冠李戴,顯系偷換概念。我們的國家政權到底是什麼?難道國人哪怕被欺凌、被掠奪、被殺戮、被奴役,也唯唯諾諾,決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就是在維護國家政權?胡適先生說過:「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以言治罪到如此氾濫的地步,適得其反,動搖的是人們對法制和國家權力的信任。
廖沫沙挽鄧拓詩有云:「豈有文章傾社稷,從來奸佞覆乾坤」。環視古今中外,我就沒有看到哪個國家的政權是被「言」給「煽動顛覆」了的。杯弓蛇影以言治罪,是作孽,更是笑柄。「昔時贏政試圖用焚書的手段來愚化民眾,豈料權力根基反而被自我毀壞,並落得千古罵名。對言者如臨大敵,何其荒唐可笑!看看當年焚書坑儒的結果——『坑灰未冷山東亂,劉項元來不讀書』。覆滅強秦的項羽、劉邦等人,並不屬於『譏議朝政、蠱惑民心』的讀書人之列啊!」(見《廖祖笙:黑惡勢力=國家政權?》)
當有形和無形的以言治罪若荒草一般蔓生時,國家將被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便也不再是危言聳聽。在社會大轉型時期,隨著貧富差距的無限拉大,以及法制建設和民主建設的步伐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各種社會矛盾顯得日趨尖銳化和公開化,這之間極需有一個緩衝地帶以及公共對話平台,也需要有一個舒緩社會情緒的出口,應給人們以各抒己見甚至是「罵爹罵娘」的權利和自由。而以言治罪,卻破壞了這種社會緩衝,給整個社會造成了隨時可能噴薄而出的高壓。
各種社會問題需要得到有效解決,也需要多方面的社會觀察窗口,並集思廣益,給社會成員以足夠寬鬆的為社會建言的平台。總靠了管理層盲人摸象,大而化之出台某些政策,不可能解決得了所有的社會問題吧?而以言治罪,給公眾帶來的是「引以為戒」的心理暗示,是在人為製造戰戰兢兢,這在一定程度上便也拒絕了群策群力,使某些社會問題更加解決無望。國家這艘大船航行在時代變革的大海上,多一個觀察員總比少一個觀察員要好。當國家的這艘大船快要觸礁時,也無人及時指出,那麼接下來將要發生什麼,便也不言而喻。
國人在遭受了巨大的不公或創傷時,能夠以言說的方式尋求問題的解決之道,至少說明國人的素質如今有所提高,對國家和社會有所期待,這是一種保持克制和文明表達訴求的體現。而以言治罪,究其實質乃行為暴力,一方面自我堵塞了官民和解的通道,一方面也在向公眾進行行為暴力的示範,構成潛在的「誰的胳膊粗,誰就掌握著絕對真理,誰就可以為所欲為」的心理灌輸,從而導致公眾對社會改良產生幻滅,進而崇尚暴力甚而選擇暴力。如此,必給社會埋下巨大隱患,當隱患達到極限時,輪迴就會出現,流血不會停止!這種結果,是官方和民間所想要的嗎?
在這裡,我還是要重複我在《中國亂象源自政體「四不像」》講過的那段話——
總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大帽子嚇人,不會讓中國走向復興,相反只會讓中國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振興中華,人人有責,國家權力倘使懂得集思廣益,首先就須尊重人權,決不肯輕易去傷害任何一顆赤子之心!世上從來就不存在盡善盡美的政體,一個胸襟寬闊並懂得自我完善的政體,不會自毀名節以言治罪,不會自甘墮落到連「文景之治」也不如,它會自覺從善意的批評中吸取有益的養分,使一個政體更加貼近於人民。「真理之川從他的錯誤之溝渠中流過」(泰戈爾《飛鳥集》),一個成熟的政體,是能夠勇於面對錯誤,並及時修正錯誤的。冷眼旁觀眼前的某些亂象,恕我直言:迫害赤子,不仁不智,無益,當止!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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