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遭文字獄 民團籲港人關注大陸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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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林怡報導)大陸著名維權人士胡佳在北京奧運前夕被判刑的事件,引起國際間對中國人權狀況的高度關注。香港記者協會和國際記者協會及前線分別就事件舉辦論壇及研討會,呼籲中共當局改善人權。

胡佳案反映顛覆罪厲害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說:「如果兩、三年前,香港通過了《基本法》23條立法的話,那麽,今天,被判刑決的就是香港的某一位記者或作者;因爲,判胡的條文就是當年23條裏面的顛覆國家主權罪。對於胡的判決,讓我們又一次看清了中共顛覆罪的厲害,以及他們對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侵犯非常嚴重性。」

王友金又說:「這個條文是《危害國家安全法》裡面的第105條第二款,規定造謠誹謗和其他方式的煽動可判處5年以下的徒刑,對首要份子判處5年以上的徒刑,但是,司法裡沒有詳細的解釋,《刑事法》和《國家安全法》本來是沒有關係的,但中共的法律解釋卻把它連在一起,好兒戲。中共利用這個條文不清晰的地方對異見、維權、罵共人士和對它不滿意的人士,隨意加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胡佳這個案件就是以思想言論入罪,因為中共政治一元化,侵害法治自由。」

中共公開違反奧運承諾

香港浸會大學輔理學院助理教授聶伊文說:「胡佳的判刑事件,令到我們很痛心,我很佩服他的勇氣,他只不過是在維護公民的權利,做一些社會時事和將其他維權人士的情況發放出來。就要判刑,我好似再不斷重複噩夢。憤怒的是,中共一方面歌舞昇平迎接奧運,極度想成為國際大國的國家,卻公開違反申奧時的承諾會改善人權,尊重新聞自由,但在信誓旦旦之下卻不斷以言入罪。」

香港記者協會和國際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表示,通過胡佳事件,希望喚醒香港人的關注:「如果大家對不公義,不公平的事都這樣冷漠,侵犯人權的是很可能會從內地蔓延到香港。」

傳媒工作者黃世澤說:「我接觸過很多維權人士,高智成最勇敢,為法輪功學員維權。郭飛雄為土地糾紛維權,但胡佳只是為愛滋病病人維權,胡佳是最溫和的維權人士,卻被定罪入獄,所以好擔心胡佳的太太,曾金燕女士為再被中共對付或抓,中共的態度就是不斷打壓言論空間。」

另外,前線在旺角街頭舉辦「奧運-人權=胡佳下場?」論壇,出席的講者皆譴責中共未兌現其申奧承諾,社民連和前線政黨同時表示會在5月2日奧運火炬傳遞當日舉行示威活動,要求中共當局改善人權。

身兼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副主席的前線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表示,胡佳因言入罪,被判刑3年半,所謂一國兩制,50年不變靠不住,令她擔心港人有一天也會步其後塵,她說:「我們前線很擔心,特區政府很快會將《基本法》23條立法,立法後就會像胡佳一樣,可以以言論入罪。」

決不為選票避敏感話題

今年9月份將進行的立法會選舉,不過,劉慧卿強調,決不會為了選票而迴避任何中共所忌諱的敏感話題,她認為,做為一位政治人物一定要有原則,她還表示,前線會與支聯會商討,5月2日奧運火炬傳遞當日的示威活動。

社民連主席黃毓民指出,胡佳因透過互聯網發表5篇文章和接受2個境外媒體的電話採訪被判刑,是典型的以言入罪,完全違背中共申奧的承諾。他表示5月2日奧運火炬在港傳遞當天,社民連一定會出來示威抗議,他說:「我們要藉這個機會告訴全世界的人聽,這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但是火炬來這裡是中國境內的第一站,我們不會幹擾火炬的傳遞,但是我們要和平示威,所以在不幹預火炬傳遞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我們要要求中共政府改善人權。」

黃毓民指出今次港府計劃動員大量的警力戒備,以防大批抗議和示威的群眾衝擊奧運火炬,「3千個警察護送火炬,不公佈傳遞的路線,而且是一定不會公佈的,我告訴你一定是鬼鬼祟祟的」。

火炬傳遞變成政治接棒

他並批評港府將火炬傳遞的體育活動變成政治接棒,安排行政長官曾蔭權做為火炬接力的第一棒,他說:「你說奧運不要搞政治,你們這班人卻在搞政治、拍馬屁,我拿第一棒,跟著第二棒叫梁振英,說現在我接棒,下一屆我做特首,這些人只能用2個字形容,就是『無恥』,就是告訴你,我要做特首,你香港人喜不喜歡都輪不到你選擇,是由八百人決定。」

他續說:「不搞政治?那為什麼范徐麗泰有份,梁振英有份,曾蔭權有份,田北俊有份,」黃毓民指責港府仿傚中共官場論資排輩的腐敗習性,他說:「既然你說有1百多人,有政界、有社會活動家、有運動員,為什麼一定是曾蔭權、梁振英、范徐麗泰?這就是照官職排位,因為一個是立法會主席,一個是行政會議召集人,一個是特首,好的不學,學大陸那一套。」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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