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1日訊】(希望之聲記者田溪報導) 大陸著名維權人士胡佳被中共當局判刑3年半後,引起海內外各界的憤怒和譴責。曾代理多位異議人士案件的北京著名律師莫少平認為,僅憑文章和海外媒體採訪而定罪,是侵犯言論自由,因案子敏感不准旁聽也違反法律程序。(錄音)
莫少平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了當局判決胡佳一案的缺失。發表文章和接受媒體採訪而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能成立,違反憲法言論自由的規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罪應同判。莫少平先生以高智晟案為對比,指出當局判決不公。
莫少平律師強調了程序正義的問題。不准旁聽,違反法律規定。
莫少平律師還特別強調了認事和認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胡佳不上訴,作為律師莫少平先生不贊成這個選擇,認為他失去表達個人觀點的機會,沒有留下將來評說歷史千秋功罪時的文字材料。(//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