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家暴受害者亦可享保護權

紐約市出臺「擴展家庭暴力保護範圍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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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大紀元紐約訊)3月5日,紐約市市長彭博與警察局長凱利和市議長柯魁英,在紐約州高級法院刑事法庭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擴展家庭暴力保護範圍法案」﹐旨在保護未婚同居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使其能尋求民事法庭的保護令。

現有法律下﹐只有有婚姻關係或離婚有孩子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才能在被虐待時尋求民事法庭的保護令。其他人必須經刑事法庭才能得到保護﹐即其同居伴侶必須被刑事拘捕或訴訟因而有犯罪記錄。

民事法庭保護令是防止家庭暴力一個重要方式﹐因為它在施暴者沒有經刑事程序的情形下就讓受害者能尋求法律保護。最高法院簽發的這種保護令包括﹐指揮施暴者不得在受害者居處停留﹐或要求施暴者在一個教育施暴者的計劃中註冊﹐暫停施暴者的武器執照或沒收施暴者的槍。違反保護令的﹐或在保護令發佈之後繼續施暴者﹐ 會構成蔑視罪或犯罪﹐可能在刑事法庭被檢控。(//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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