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3月3日報導)一名領取綜援的女子,承認勒索蒙牛乳業,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罰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黃征被控於07年8月29日至30日,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勒索中國蒙牛乳業3萬元。
事發當日,被告見兒子「扭計」拒絕飲用牛奶,遂強迫他喝下,及後發現奶中有灰色半凝固物,兒子其後肚痛難當,拆騰了一夜。
案情指出,被告的丈夫致電蒙牛乳業顧客服務熱線,稱其子飲用其產品後感不適,要求該公司交代。
蒙牛乳業市場推廣經理遂安排一名營業經理,於當晚到被告家中探訪。公司曾提出免費贈予24包盒裝牛奶作賠償,卻遭被告拒絕。
被告更在一次與蒙牛一方的對話中,表示已安排傳媒揭發事件,又指壞奶可能會致癌影響其子健康,更強調涉案公司花費數以百萬計的金錢宣傳其產品,因此「應該知道點做」。被告其後要求蒙牛乳業付3萬元現金,否則會把事件公諸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