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遼寧瀋陽中級法院宣布「蟻力神」破產的公告曾明確:債權人代表大會於08年3月24日召開,但08年3月19日其又發布公告,聲稱「會議通過信函方式召開」。與此同時遼寧當局披露一個還養戶保證金的計算公式,養戶用這個公式計算的結果得到的返款是負數——欠政府錢。血汗錢被搶劫又再三被政府愚弄、欺騙、嚴厲打壓的百萬養戶忍無可忍,近日他們發出告難友書,呼籲全體蟻民覺醒,抵制奧運火炬傳遞遼寧!
養戶在告難友書中指出,「政府還款公式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方案,債權人不但一分錢拿不到,相反卻變成了債務人。廣大難友們,讓我們清醒起來吧,為了討回我們的血汗錢,讓我們以實際行動一起抗議!」
蟻民提出七點具體的抗議方式,主要有:撕毀所謂的調查表,拒絕簽字;到省委省政府排隊還政府錢;百萬難友齊聚北京血戰到底;抵制奧運,抵制奧運火炬在遼寧的傳遞——要人權不要奧運!要生存不要奧運!
07年11月20日遼寧省爆發中共統治史上最大規模的群體抗議事件,十幾萬「蟻力神」螞蟻養殖戶集聚瀋陽,就他們無法按合同得到保證金返款向遼寧省委討說法。事件爆發後的十天,11月30日,瀋陽市中級法院受理裁定蟻力神及相關9企業破產,併發出公告稱:「鑒於債權人數眾多,無法召開全體債權人大會,故決定會議方式為債權人代表會議。債權人代表的產生通過公證隨機選定的方式進行。第一次債權人代表會議定於2008年3月24日上午9時召開,會議地點和會議討論的事項在會議召開前15日通過新聞媒體另行通告。」
蟻民近日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養戶盼星星、盼月亮般的盼3月24日到來,在等待的幾個月中,他們上告無門,說話權、知情權、上訪權等幾乎所有的權力都被剝奪,中共暴政一方面肆意踐踏法律,對手無寸鐵的弱勢養戶群體實行全面監控和瘋狂打壓,另一方面政府清算組出台的一系列公告進一步侵犯養戶的隱私權等,其目的無疑是企圖使老百姓就犯,放棄追討自己的血汗錢。
08年3月19日,瀋陽市中級法院再發公告,一改先前公告確定的事項,聲稱「鑒於與『蟻力神』公司簽訂委託養殖合同的養殖戶人數眾多,為使養戶能夠直接充分表達其意願,將通過書面信函方式召開權利人會議,以權利人簽署的表決意見,形成會議決議」。
同時遼寧省「蟻力神」破產資產清算組的內部緊急會議文件曝光:經過培訓的人員上門迫使養戶在其擬定好的所謂徵求養殖戶返款意見表上簽字表示同意,以達到《破產法》規定的「債權人會議決議(這裡指保證金清退方案)有債權人的半數通過,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必須占債權總額的半數以上」的要求。
出乎所有養戶意外的是,葫蘆島等外圍地區政府人員在3月19日公告發布後馬上給養戶透露了一個清退保證金的公式,並稱返款比例為55%。這個所謂的清退公式迅速在全省傳開。記者瞭解到,近日瀋陽、撫順、阜新、盤錦、鞍山等地的養戶都接到這個通知,特別是瀋陽養戶給當地清算組打電話核實時,對方明確回答確實如此。
「蟻力神」涉及受害者至少達130萬養戶,資金達數百億之多。蟻民主體是處於社會最底層的普通老百姓。就近日政府出台的公告和公式,養戶在採訪中難以抑制悲憤的情緒,很多人聲淚俱下,他們痛罵政府無恥:「幾個月來,清算組不但沒有清算出企業資產的去向,從來不公開透明的對債權人如實公布清算結果,反而始終暗箱操作,耍盡各種損招愚弄老百姓,出台了這麼不要臉的政策,也將其流氓嘴臉暴露無疑,我們沒有退路了,3月24日就是蟻民大爆發的日子!」
養戶們人人痛心疾首,他們在網上聊天室表示,到目前老百姓已經看透了政府的邪惡本質,保證金不但要不回來,反而成了債務人,要倒給政府找錢!
從事件發生的初期,眾多養戶就把抗爭的矛頭指向奧運,養戶們對大紀元表示:如果政府不100%的返還他們的保證金,他們無奈下必將抵制8月召開的奧運會,尤其是奧運的足球比賽在瀋陽,隨著事件的演變,瀋陽養戶已公開提出屆時將製造惡性事件抵制比賽進行,來表達對中共踐踏人權奧運的抗議。
時值今日被逼上樑山的蟻民無法再沉默、消極等待下去了,在告難友書中他們「建議所有難友,放棄幻想,扔掉膽怯,勇敢站出來,對那些為虎作倀的狗屎警察,不帶警號不出示證件違法執法的,能打就打能揍就揍,打他們個生活不能自理,讓他們喪盡天良欺負無辜百姓」。
他們還呼籲尋求國際社會的援助,自發行動起來,抵制奧運火炬的傳遞——「有思想有條件的蟻民,請發揮你們的能量,要尋找途徑向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歐盟、美國、國際法院等呼籲干預,也可以向聯合國申請難民。所有蟻民自發組織到省委省政府及北京抗議上訪,展示蟻民維權的聲勢和決心,讓政府不要小覷人民的力量,靠欺騙和壓制是行不通的!抵制奧運,抵制奧運火炬在遼寧的傳遞。要人權不要奧運!要生存不要奧運!」
蟻民的遭遇和維權動態受到中國過渡政府的密切關注和具體策略性維權指導。3月23日「人權聖火」開始傳入中國大陸,這天香港舉行了人權聖火進入中國大陸誓師大會及遊行,全國維權抗暴聯線在這個歷史的莊嚴場合發布《全國維權抗暴連線告百萬受害「蟻民」書》。
他們指出「蟻力神案目前已轟動全國,並引起世界的關注。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非法集資詐騙案。它的產生絕非偶然,正是當今中國社會黑暗制度下的必然產物。只有在中共黑社會權貴集團邪惡的統治下,中國才會成為孳生蟻力神巨額詐騙案件產生的罪惡溫床。」
他們同時表明:無條件的站在受害蟻民的一邊,為你們而呼籲!「全國維權抗暴連線正式表明:願與蟻民共進退,共同擔負起討回公道和為此抗爭的道義責任。」
附:蟻民告難友書
各位難友:
從最近提前曝光的返款方案來看,政府又在和我們玩了一個文字遊戲,名義上是返55%,但是細算一下,至少有70%的養戶不但會一分錢拿不到,反而會倒找錢出來。政府公布的清退額計算公式為:清退額=合同保證金×清退比例-已返還資金(包括養殖費和勞務費)。比如你兩份合同,都是4萬元,一分返了四次,一份返了三次,那麼應該這樣算:(4萬元+4萬元)×55%-40400元-30300元=-26700元,這樣你不但一分錢拿不到,還要找人家26700元。就按這個坑人公式,120%返款都有倒找錢的,比如你先養了100萬的,返了五次了,一共得126.25萬元,然後你又養了一萬的,返了兩次,得5050元,現在算一下,一共你養了101萬,乘120%,得121.2萬,然後減你返的錢126.25萬和5050,得-55550,你還得給人家55550元,這可是按120%返款算的呀。也就是說,如果按照這個公式算,返款比例不達到132.5%,肯定有倒找錢的。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方案,債權人一分錢拿不到,相反卻變成了債務人。廣大難友們,讓我們清醒起來吧,為了討回我們的血汗錢,讓我們以實際行動一起抗議:
一、堅決抵制此種不合理不公平不合法的返款方案,所有養戶一律撕毀所謂的調查表,拒絕簽字。現在是返款,不是扣款,養戶掙到手的錢不允許扣一分。
二、強烈抗議反扣我們的勞務費和養殖費,我們掙到手的勞務費和養殖費,也是我們付出勞動和汗水掙來的,合法合理合情,憑什麼現在要給我們往回扣,真乃強盜行為,我們要強烈抗議,堅決不同意此種作法。按照《破產法》規定,應該是沒有返還的保證金和勞務費養殖費現在要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現在實際情況是沒返還的部份根本不提,而是先把我們的保證金給砍下45%,然後把返還的保證金和勞務費和養殖費再往回扣,古代的強盜和當年的日本鬼子也沒有這麼狠的,有法不依,肆意胡來,《破產法》在遼寧成了狗屎一堆。
三、商務部給發直銷牌照,省政府給多項榮譽,主觀上監管不力,客觀上誤導養戶,我們強烈要求他們依法向養戶做出賠償。(前幾個月興師動眾,所謂債權人登記,又是買電腦又是培訓工作人員的,然後還弄出個甄別來,現在看看,這作的一切沒有任何意義了,幾千萬元納稅人的錢就這樣又被浪費了)
四、既然政府開列出了如此不要臉的方案,建議所有難友,背起你家僅剩的半袋土豆,兩碗大米,有兒女的帶上孩子,在孩子的頭上插上稻草,到省委省政府排隊,按方案我們現在不但要不到錢了,還欠政府錢了,我們由債權人變成債務人了,咱們要賣兒賣女賣大米來還我們好政府的錢。
五、建議所有難友,放棄幻想,扔掉膽怯,勇敢站出來,對那些為虎作倀的狗屎警察,不帶警號不出示證件違法執法的,能打就打能揍就揍,打他們個生活不能自理,讓他們喪盡天良欺負無辜百姓。
六、建議百萬難友齊聚北京,遼寧已經沒有人權和法律,我們要維權到底,上訪到底,血戰到底。
七、有思想有條件的蟻民,請發揮你們的能量,要尋找途徑向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歐盟、美國、國際法院等呼籲干預,也可以向聯合國申請難民。所有蟻民自發組織到省委省政府及北京抗議上訪,展示蟻民維權的聲勢和決心,讓政府不要小覷人民的力量,靠欺騙和壓制是行不通的!抵制奧運,抵制奧運火炬在遼寧的傳遞。要人權不要奧運!要生存不要奧運!
廣大難友們,讓我們擦乾眼淚,走出家門踏上維權路吧!不要怕流血,不要怕犧牲,相信最後的勝利一定屬於我們的!
遼寧百萬受難養戶
2008年3月20日
附:某知名律師對養戶提問的答覆,也表達了律師的無奈。(現在連正義的律師都不讓出來說話,誰說話就打壓誰,所以為了保護律師,故將他的姓氏用X代替)
1、養戶問:X律師:如果我們不在反款書上簽字、法院有權判我們是放棄債權嗎?
X律師答:很難說,無法猜測。因為整個清算都沒有依照破產法規定進行。
2、養戶問:清退額計算公式為:清退額=合同保證金×清退比例-已返還資金。清退比例50%-55% 網友計算,按照最高比例55%比如1萬,0返款的,給5500,返1次的,5500減2525,還剩2975了,回兩次的5500-5050=450,回三次5500-7575=-2525。回四次5500-10100=-5050,回5次5500-12625=-7125,六次合同儘管終止了,但照常計算。5500-13250=-7750 你現在手裡有6分合同,一份一萬,總共6萬的合同金額,清退金額:5500(零次)+2975(一次)+450(兩次)-2525(三次)-5050(四次)-7125(5次)-7750(六次)=-13525元,不但拿不到錢,還要倒找人家13525元,6萬(合同金額)*55%-已返還資金。
X律師答:照此公式清償,有一些債權人豈不是轉化成債務人了?簡直天大的笑話!
3、養戶問:X律師您好!那個諮詢「倒找6萬元」的養戶說的是真的,例:保證金10萬元,已返回3次共計:75750元,那麼按公式10萬×50%—75750=-25750。如果按照單比合同計算,一次也沒返的可以拿回50%,返過2次以上的都要倒找,除非屬於倒找的不再計算。但公告中說合同保證金和已返金額要累計計算,這樣應返金額就被返過2次以上的合同給吃掉了,即使不倒找也得不到幾個錢,就像養戶說的那樣,儘管本金一分也沒拿回,養的時間越長得到的越少。
X律師答:首先,設計這種公式就是荒唐的,也是嚴重違法的,它在破產清算中,把破產企業在破產申請之前已經履行的有效的養殖合同都給撤銷了,變成了養殖戶返還給破產企業勞務費,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你們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要求糾正這種極端錯誤的清償公式。(//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