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案開審被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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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3月22日報導)北京人權人士胡佳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本周二開庭,當局曾用各種手法阻止庭審情況曝光。

「自由亞洲電台」周五報道,在庭審其間,檢察官曾多次粗暴打斷胡佳辯方律師的陳述,甚至拍桌子和用與法律工作者身分極不相稱的文革式的指控。而在法官的阻止下,兩位辯護律師甚至無法完成辯護詞宣讀。李方平說:「檢察官在律師宣讀辯詞時表現的很情緒化,我們還是尊重法庭意見,雖然法庭也多次打斷我們,最後也停止了我們宣讀辯護詞。我們總體覺得辯論時間太短,第一輪辯護限制我們20分鐘,時間太短我們無法有效的維胡佳辯護。」

據了解檢控方指案件情節嚴重,律師說這種情況下法院如果定罪成的話刑期會超過五年。

胡佳在庭上的陳述承認自己有言辭過火的地方,也原諒了國保警察長期對他進行的暴力打壓,他說能夠接受判決,表現得十分從容。當天唯一一名能夠出席庭審的親人 –胡佳的母親表示,此前一名公安副局長曾向胡佳道歉:「在裏面預審處的人和他一起『學法』時他說只是不能原諒國保對他的一些不公,後來胡佳在庭上就說殺人不過頭點地,公安局長都跟他道歉了,國保他也原諒了,就是不存這個結了。說不管是什麼結果他都接受。律師說只要是有良心的人都會被感動的。」

另外,家人和律師在周五表示,從可靠途徑得到的胡佳在看守所和審訊期間受到不人道的待遇。據悉,在被捕頭一個月,胡佳受到每次6至14小時的夜間審訊,與此同時白天不准睡覺,對他的精神產生很大影響,律師李方平說,當局這種做法有疲勞審訊之嫌:「比如說胡佳審訊回去以後,只能睡2小時就要起來參加看守所的活動,又得不到補休,我們覺得這有疲勞審訊之嫌。從胡佳反映,第一個月是非常難過的,他現在才慢慢調整過來。」

與此同時有消息指在被捕長達兩個半月的時間裏,胡佳只獲得放風3次。但李方平表示不便明言,但肯定當局在這方面嚴重違規:「根據看守所管理條例,每天最少有一到兩個小時的防風時間,胡佳的情況的確遠遠沒有達到這個標準。 」

此外另一位受國際社會關注的被捕大陸維權人士楊春林一案將於下周一在黑龍江佳木斯市中級法院開庭宣判。也在該案中任辯方律師的李方平告訴本台這一消息。

因組織萬名失地農民公開信活動並打出「要人權不要奧運」口號被捕的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是被以和胡佳同樣的罪名–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抓捕指控的。這一罪名經常被大陸當局用來打壓和他們持不同意見各個領域的人權人士,律師質疑這一刑事罪名與憲法列明的公民言論自由權相悖的同時,也質疑當局在這類型案件中往往包括在偵查審訊階段用案件涉密剝奪當事人會見律師的權利,李方平律師在辦理胡佳和楊春林兩個案件過程中都分別遇到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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