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綜合編譯) 為了防止申請H-1B簽證過程發生弊端,美國公民移民局(USCIS)19日公佈了一個臨時細部H-1B簽證規定,禁止僱主為同一員工重複遞交H-1B簽證申請。規定並詳述隨機抽籤過程,以確保每一份申請有公平機會被抽中。
美國移民局說,在國會授權的H-1B名額限制下,這個規則將確保公司有公平的機會僱用H-1B勞工。為了確保一個公平又有秩序的H-1B簽證分配,USCIS將拒絕或撤回同一雇主為同一H-1B員工重複申請,而且重複申請繳交的手續費不會退回。
美國移民局擔心一些渴望取得簽證的公司可能想「作弊」 隨機抽籤的過程,重複遞交申請以提高他們被抽中的機會。
這個拒絕重複申請細部規定並不包括相關雇主(例如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根據合法的企業需求,為不同職位的同一員工申請簽證。這個規定將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佈之後生效。
2008年4月1號起,僱主可以為10月1號開始2009年度的H-1B勞工申請簽證。國會給2009財政年度的H-1B勞工上限是6萬5千人。此外,擁有美國碩士或更高學位的2萬個H-1B勞工不包括在6萬5千人限制。
這個細則也規定,如果USCIS確定在接受H-1B申請的5個工作日之內收到的申請數量達到配額上限,就會對這些申請進行隨機抽籤。
如果2萬個高等學位H-1B簽證的上限在5個工作天之內達到,USCIS將在6萬5千個隨機抽籤之前先就這些高學位H-1B申請進行抽籤。而沒有被抽中這2萬個名額的高學歷申請人將被放到6萬5千個H-1B名額的抽籤中,也就是說還有機會被抽中。
USCIS也提到,在規定的高等教育機構或是相關或附屬的非營利機構,或非營利的研究組織或政府研究組織工作的外籍勞工新申請的H-1B 不計算在配額上限中。
一些H-1B簽證申請錯誤的聲稱不在限額之內,這個細則也明訂USCIS拒絕錯誤的申請,並且不退回申請費。
在有名額限制的H-1B 申請中,在最後收件日(final receipt date)或是上面提到的最初5天內的加快急件(Premium Processing)要等到隨機抽籤完成之後才能處理。因此急件處理的15天期現也將從完成抽籤後開始計算。
根據規定,USCIS如果不能在加快急件申請人要求的期限內完成處理,就將退回申請人的急件手續費。而即使退回急件手續費,USCIS將繼續提供急件處理直到完成。
2007年4月2號是2008年財政年度接受H-1B申請的第一天。USCIS當天的H-1B簽證申請收件就超過6萬5千件。到2007年4月30日, USCIS也收到2萬件以上的高學位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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