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詐騙押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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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3月17日報導)荃灣區議會前議員胡記福承認向區議會詐騙議員助理薪金合共九萬三千元,法庭押後至四月七日宣判。

胡記福,六十九歲,承認十五項詐騙罪名。裁判官馬漢璋將案件押後至四月七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許他以現金五千元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間為荃灣區議會議員,有資格申請津貼來發還他聘請議員助理以營運辦事處的開支。被告於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期間,聘請其媳婦為議員助理,月薪為6千元,另加年終獎金3千元。

被告在申請發還營運開支津貼表格上訛稱,他聘請的議員助理並非他的親屬,並將有關申請表提交荃灣區議會秘書處。

荃灣區議會秘書處因而被誘使批准被告提交的15份申請表,並向被告支付津貼合共93000元,即被告向其媳婦支付的薪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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