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中國的憲法是這樣規定。因為我們據說也是一個共和國,所以必須有民意代表,代表這個國家的公民進行立法和對政府進行監督等工作。按照中國的法律,全國人大代表由地方人大代表們間接選舉產生,而地方人大則是中國公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然而,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即沒有直接選舉,也不是間接選舉,而是由一個一千三百人來歷可疑的選舉會議選出。
香港人通常分不清政協和人大,認為這些都是中國的官方機構。其實,政協是中國共產黨建立政權前承諾的最高權力機構,曾經是權力機構,但在一九五四年被廢除了武功。之後政協成為一個協商諮商的機構,和政府以及權力等毫無關係。因此政協開會的議題叫做「議案」,人大開會才稱「提案」,因為政協其實只是議論政治。所以中共說人民和黨派「參政議政」,參政是中共,其他都是議政。當然,在一九五七年之後,議政的圈子越來越小,可議的話題也非常有限。沉悶之餘,委員們只好睡覺。廣東省公布了最新的規定,人大政協代表開會不許睡覺,實在是沒有道理,既不讓說話,也不能質疑,最後連睡覺也不可以了。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筆者有幸參加過僅僅一次的地方人大代表選舉。那時我在中國最貧窮的地方工作,人大代表選舉的程序非常不清楚,既沒有投票點,也沒有選票。單位開大會,黨委書記講話說,選區內要選四個人大代表,而且是「海選」(即隨便寫上任何人的名字)。他還強調說,在這四個人當中,「必須」由三個機關幹部和一個工人組成,最少一名婦女,最少一個少數民族,最少三個中共黨員。我舉手提問,像我這樣的既不是中共黨員又不是機關幹部、不是婦女、又不是工人的漢族人,豈不是沒有了被選舉權?這話引起了大家的哄堂大笑。我爭辯說,憲法規定每一個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我的權利怎麼被剝奪了呢?書記一邊笑一邊說:那個(指憲法)怎麼能當真?!
後來我終於沒有投票,以廢票作為抗議,這是我唯一能夠表達抗議的方式。那一年,中國人均GDP大約為四百美元。但和今天的香港比較起來,我似乎仍然有非常自豪的理由,因為我只是被剝奪了一半的權利,雖然我投了廢票抗議,我仍然還有選舉人大代表的權利。香港居民雖然人均GDP高達兩萬四千美元,但他們被剝奪了所有人大代表的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全中國人民都知道「全國人大是最高權力機構」是一個謊言,大家因此譏笑人大是「橡皮圖章」。然而香港的人大代表更糟糕,不但當不成橡皮圖章,恐怕連橡皮泥都不是。香港的「人民代表」根本就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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