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中國官員今天再次強調說,在今年北京奧運會期間,任何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進行示威抗議活動,都必須事先獲得批准。
法新社發自北京的報導說,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劉敬民星期三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在北京奧運會舉行期間,任何示威抗議活動,都必須獲得警方的批准並須遵守法律。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進行抗議和示威,都「必須遵守相關法律」。他解釋說,示威抗議人士必須向北京市公安機關申請,而公安機關則根據中國的法律決定准許或者拒絕這些申請。
報導說,過去,所有針對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部門的市委和遊行,從來沒有獲得過批准。北京居民葉國強表示,他的哥哥葉國柱,就是因為申請示威遊行,而被抓捕判刑的,所以中國官方的說法沒有任何意義—
葉國強:「我們要是為了自身利益,給政府申請也沒人管。如果為了揭露腐敗的真實面目,就引起黨中央的注意,他申請遊行,結果適得其反。包括我,有4年的時間,我們在監獄裡受到了非人的酷刑折磨。」
葉國強本人,曾因為跳入天安門前的金水河抗議,被判處了3年徒刑。他表示,雖然他有很多不滿意的事情,但鑑於以往的經驗,不會再次去申請抗議示威。
美國中文的中國事務網站主編伍凡表示,雖然中國的憲法中明文規定中國公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但中國政府卻以具體的政策手段完全剝奪了這項公民權—
伍凡:「憲法規定中國人民有示威遊行的權利。但如何去施行這個權利?人民如何要享受這個權利?中間要經過一個過程,這個過程說沒有經過批准,憲法說了也白說,寫了也白寫,都是空的。」
伍先生認為,對那些想抗議的中國居民來說,別說申請,在奧運會期間恐怕出門都非常困難。所以官方重申這條規定,主要是針對外國人—
伍凡:「包括一些正義的、有良心的、支持中國維權的人士和人權關注者,還包括體育運動員、藝術家們,要到中國來支持中國這些受迫害的老百姓,所以中國政府就不讓你有集體性的、規模性的遊行,不准遊行,不准拉橫幅。」
他介紹說,目前有一些海外的組織已經表態,將會在北京奧運會期間進行一系列的抗議活動,北京官方對此非常緊張—
伍凡:「西藏已經有一部分人要從印度走到拉薩,如果派1、2個代表到北京去的話,這個聲音馬上就會出來。維吾爾族的也要出來,海外民運人士要求回家,中國很害怕,這個時候出來他們是非常不歡迎的。還有記者無疆界、國際特赦都要去觀察。」
伍先生又透露說,北京官方已經動員了接近2百萬人的奧運保安力量,包括警察、武警、企事業單位的保安人員和街道辦事處的社會力量,力求萬無一失。不過他認為,即使如此,在奧運會期間,小規模的和個人的示威抗議活動將防不勝防。(//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