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9日訊】訴江案原告章翠英,繼2007年10月27日獲「環球和平聯盟」頒發「為他人而活」和平獎後,於2008年1月30日再獲該組織封為「和平大使」。
「環球和平聯盟」認為和平大使符合其使命,以建立世界和平,環球和平聯盟並承認作為和平大使者之個人生活體現為為他人而活,並投身實踐,促進環球和平聯盟的創會理想 – 即普遍道德價值觀,強烈的家庭生活,跨宗教合作,國際和諧,聯合國的革新,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公共媒體,並建立一個和平的文化。超越種族,民族和宗教障礙,和平大使為和平做出貢獻,不分年齡,人人共享,建立世界和平,以使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和諧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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