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大陸遼寧省營口東華集團非法集資案主犯汪振東,近日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終審判處死刑,本案涉案金額近人民幣三十億元。
中新社報導,據審查,從二零零二年四月起,東華集團董事長汪振東所轄的「東華生態」、「東華酒業」等企業,以租養、代養螞蟻為名,許諾投資者返還高額利息,進行非法集資,前後共有數萬人被騙。
期間,汪振東虛構利潤,欺騙養殖戶,並且把近八億元非法集資款用於個人揮霍、償還個人貸款、借給個人或單位,給螞蟻養殖戶造成極大經濟損失。
二零零七年二月,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汪振東死刑,並沒收他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後,汪振東不服,提出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三日下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