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院維持對楊在新參與絕食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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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訊】(六四天網廣西訊)今天中午,著名維權人士楊在新先生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維持合浦縣公安局對楊在新處罰行政。

據楊在新先生介紹,我在今天上午收到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行政裁定書(2008)北行復議字第1號,維持合浦縣公安局對我的行政處罰。該處罰是因我於 2006年初因參與高律師抗暴絕食運動後,合浦縣公安局搜查我的新電腦,以電腦內有有害信息為由,對我進行警告並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據楊在新先生介紹,當時公安做出行政處罰的目的,是為了阻止他在2006年北京兩會之時,前往北京與高律師匯合。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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