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琦澳門報導)昨日下午3點,一批澳門非代理電單車入口商,假澳門黃金酒樓召開記者會,就政府執行的電單車新行政法規中的條款欠公平,而提出抗議。
電單車新行政法規規定指,08年3月1日起禁止進口裝有二衝程內燃機的電單車進口。法例生效前已在澳門的二衝程電單車須於08年4月1日前出售;車行在法例生效前已訂購的二衝程電單車,須於08年9月1日前進口澳門,並於明年1月1日前出售。明年1月1日起澳門全面禁售二衝程電單車。
該批非代理入口商認為政府的做法有欠公平,他們聯絡政府有關部門,但得不到回應。商人翁泳權表示,還有百多部二衝程電單車的存貨根本沒有辦法在3月31日前全部出售,損失將數以百萬計。他同時指出,法例生效後至9月1日前進口的電單車,反而可以出售至12月31日。
翁泳權認為有關的法規,無視他們小商戶的利益,而偏袒部分商人,要求政府一視同仁,將存貨同訂貨的二衝程電單車停售限期,同樣訂於本年底,或者,仿傚臨近地區的做法,政府回收全部存貨,或作出賠償。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