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專訪)一對感情離異的男女,到底誰是縱火者?在膠著的案情中,承審法官終在一張現場蒐證照片,和一個類似手套的火災現場遺留物,讓此一謎團事件的真正兇手現形,還無辜被告清白。
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的法官陳憲裕,80年間分發至台南地方法院,就碰上這件棘手的汽油縱火致死案,年約30多歲的女子A,與男友B騎機車外出返家,卻被不願分手的舊情人、也就是已婚的C男撞見,C男跟到A女的一樓住處,並等2小時後B男離去,才按了A女住家的門鈴。
A女雖開了門,但對C男陳述分手後心情苦悶,毫不理會,C男無趣自行離去,半小時又返回A女住處,A女也開了門,不過自顧自吃著飯盒,看著錄影帶;不久,A女住處就冒出火光、濃煙,房東連忙前去查看,火勢已被自行撲滅,A女卻連說沒事、沒事。
救火車、救護車接獲通報趕至現場,只見C男全身赤裸,灼傷坐在廁所門口,救護人員用毛毯包裹著C男,扶上救護車,趕往醫院急診室途中,C男還問了A女人在何處,情況如何。
那知C男事後傷重不治,C男老婆向檢警表示,C男生前說了一句話「做鬼也不會原諒A女」,這句話加上A女在房東前來查看時所說的「沒事、沒事」,甚至A女說是救護人員攙扶她上救護車,但救護人員卻作證表示,是A女自行上車等,這些不利證詞,使得A女成了殺人兇手,遭檢方起訴。
縱火者到底是A女,還是C男?打火機留在現場,A女灼傷部位大多在前胸、背部、手臂,陳憲裕法官為此思索多時,直到看到現場照片,使案情獲得突破。
陳憲裕從照片看到地上留有類似手套的一個焦黑物,經起出這件證物比對,發現為C男的手心皮膚,反而A女兩手手心都沒受傷,可見用打火機點火的人是C男,也由於接觸燃點,手心皮膚才會灼傷脫落。
至於A女說法,與其傷勢相當吻合,畢竟捧著飯盒,當汽油正面潑來,前胸、手臂當然首當其衝,證明了C男才是縱火者,A女終於獲判無罪。
陳憲裕指出,此案是由一張現場照片,以及相關的醫院診斷證明,從而協助了法院的判斷,才使得法官能查出案件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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