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妻子絕食抗議 致中共高層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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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訊】–年關–紀念212–呼籲中國政府徹底廢除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的反人類酷刑。
–郭飛雄已絕食抗議60天,處境險惡,請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其安危。
–郭飛雄絕食呼籲–
第一:要求中國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者的讀書、學習的權利, 改善他們在監獄中的條件。
第二:要求中國政府在奧運前,釋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籲中國政府允許歷年來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陸與親人團聚,看奧運。
第四: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啟動有序的政治體制改革,包括民主選舉、出版自由。
第五:呼籲中國政府通過上述形式初步實現中國人民的尊嚴及權利。以文明和諧的面貌迎接奧運–這個 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聯歡的歷史時刻。
第六:呼籲中國政府廢止強迫勞動改造制度。

胡錦濤先生、溫家寶先生、習近平先生、李克強先生:新年好!

2007年2月12日。

中國東北。瀋陽。遼寧省看守所。

肅殺蒼茫之夜。無邊黑暗和嚴寒籠罩下的瀋陽城。北風一陣緊似一陣地摧殘著這個城市冷清的街道上的樹木。氣溫攝氏零下20多度。

在寒冷和黑暗中,愈發疲憊而黯淡的黃燈光,顯得異樣的蒼淡無力,在冷風的吹動中,光線更加分散、稀薄,比起平日,它更顯虛弱。

弱光照耀下的遼寧省看守所。三個中年警官,(身著便衣)打開了看守所的門。一陣嘩啦啦的鐵門鐵鐐鐵鏈的聲音之後,走出來郭飛雄。他身穿看守所的深灰色服裝,橙色馬甲,他看上去身體消瘦,單薄,面色蒼白。看見來人,他抿緊唇,臉上一副剛毅的表情,他看他們一眼,只看了半眼的時候,他被來人不由分說,蒙上了黑頭套,被塞到一輛車中。可能是面包車。他不知道。提審單上顯示來人是瀋陽1207專案組辦案人陶忠革、楊乃新等。

郭飛雄被以假槍斃的形式被瀋陽警方辦案人陶忠革、楊乃新,在月黑風高之夜帶到秘密關押地點使用酷刑。

這是2月12日晚上。在這天,郭飛雄在凶悍的瀋陽警方手中所遭受到的法西斯似的酷刑如下:

(一)用高壓電棒電擊生殖器。
(二)反吊雙手,長時間懸吊在空中,靠肩關節承受全身的重量。
(三)打耳光幾十下,臉被打腫。
(四)坐老虎凳4小時。

郭飛雄於2006年9月14日入獄,被拘押於廣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控涉嫌非法經營,指控他出版了一本揭露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該案於9月30日批捕。在兩個月的偵查期滿後,11月底,廣州公安局預審一大隊,要求延期偵查一個月。一個月延期偵查期滿後,在12月26日,案件送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

2007年1月11日,律師會見,郭飛雄對律師說,他遭受到刑訊逼供。 (一)13個日夜被強迫不准睡覺,長期持續疲勞審訊;
(二)42天被手腳穿插、全身彎曲地固定銬在木板床上。
(三)戴腳鐐100多天。
(四)被惡警拔頭髮,撓癢20多日。

在這天郭飛雄對律師說,為抗議酷刑,他絕食絕水兩次共40天。他說:他的案子還是零口供。

2007年1月19日,廣州天河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1月20日,廣州市公安局把郭飛雄移送轉押至瀋陽遼寧省看守所。

以法律的手段防止受到無根據的或非法的追究,或者不人道的對待。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辦案單位應該拿出確實有效的證據來辦案,辦案單位應該有義務自己拿出證據,而不是要嫌疑人,來拿出證據,去掩蓋強權在握的警方缺乏至關重要的、啟動法律程序所必須的前提–有效證據。在郭飛雄案件中,最邪惡之處是,政府沒有證據,就啟動法律程序,在案情進行不下去的情況下,使用暴力,在一般暴力無效的情況下,使用「核武級暴力」–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在郭飛雄的冤案裡,人們看到,政府使用各種淫威,逼迫他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有罪–以這樣的方式製造政治迫害冤案,政府只需要有了想誣陷誰、想要政治迫害誰的想法就足夠了! 行文至此,我已經不想說我們生活在一個何等悖謬的時代了!從郭飛雄的案件中,我們近距離地仔細的端詳了中國政府的做法–不存在所謂的無根據的或非法追究的問題–我們的政府我們的黨永遠正 確!!!

人們永遠也不能說政府是非法追究。雖然它是在沒有有效證據的情況下,實施非法抄家,非法拘捕,非法的用酷刑摧殘身體,非法地實施種種迫害。但,政府的接下來就是千方百計,百計千方的用流氓無恥手段,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也要逼迫你自己拿出證據,自己證明自己有罪。然後政府用這樣的卑劣手法得來的口供定罪判刑,從而達到即定了你的罪,又成功的遮掩了其無根據的非法追究–在沒有證據時就啟動法律程序的事實真相。 我們看到,苦難深重的中國,離真正的法制,真正的人權還相差十萬八千里!!!

我的丈夫郭飛雄在瀋陽警方手中,遭受到的非人對待,在今天尤其強 烈、尤其清晰地展現在我的眼前。我聽著窗外不斷傳來的過年的炮竹聲,這些不斷湧動的聲音裡,帶有著世人強加給它們的所謂的歡樂和喜氣 洋洋。在這樣的夜晚,聽著這些聲音,我感到的不是歡樂和喜氣洋洋

一個政府怎樣對待看守所裡的嫌疑人,就必然會怎樣對待其他的國民。

212 是一個關節點,因為有了212,因為有了212所使用的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這一超級惡的酷刑,才使得因沒有確實有效的證據而進行不下去的郭飛雄非法經營案,起死回生,進入到檢察院、法院。這一典型的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的製造出的政治迫害案件,才在天河區法院,僅僅以口供作為確實有效的唯一證據,進行法庭審判。並在11月14日,天河法院判處有期郭飛雄徒刑5年,罰4萬元。

由此,212成為一個特殊的值得紀念的日子。

2008 年2月12日,在這個寒冷的冬夜,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今夜,在那時刻,我的丈夫郭飛雄在瀋陽警方手中,遭受到的非人對待,在今天尤其強烈、尤其清晰地展現在我的眼前。我聽著窗外不斷傳來的過年的炮竹聲,這些不斷湧動的聲音裡,帶有著世人強加給它們的所謂的歡樂和喜氣洋洋。在這樣的夜晚,聽著這些聲音,我感到的不是歡樂和喜氣洋洋。

人們說過年是喜氣洋洋的歡樂時刻,在我看來,過年基本上不是喜氣的日子,更談不上洋洋。它們和眾多的日子一樣,都流淌著生存的辛酸和 無奈,在新年前後的日子裡,這份辛酸和無奈甚至更有甚於平常普通的日子,說是過年關,倒是比較的符合現實情況。

首先,從氣候上說,新年前後的天氣大多是不同尋常的壞。陰沉的天氣,莽莽蒼蒼的鉛灰色的光線,那就是老天爺一張溫怒的臉,隆冬時節,數九嚴寒,這樣的日子,有一種寒冷、寂靜到極處的無措感。今年,陰雨連綿的冬日,天氣比往年壞,氣溫也低。中南城市,冰雪之災,引發席捲全國的交通危機。今年的年關更難。

千年傳承下來的年關時節的家人團聚,基本的作用是:以一家人的熱氣和溫暖驅散肅殺的寒冷和不懷好意的陰鬱的寂靜。並且需要借助炮竹的聲響火光,打破肅殺氛圍。以酒精祛除心裡的陰鬱,從而使人們看得見喜樂和滿足。年關時刻,尤其需要這些外在的東西,來抗衡一年裡最肅殺的寒冷和寂靜。如果沒有家人的團聚,沒有這些外化的形式,那麼在嚴冬的最深沉處,靈魂能夠感知到達極處的肅殺的寂靜。過年關,對那些家人不能團聚的人們來說,有著別樣鮮明的感受,在今年,在去年,這份感受對我、對郭飛雄來說,是這麼的的豁亮,這麼的 寒光閃閃。

去年212,他在瀋陽警方手中,遭受非人酷刑,處在生死邊緣。

今年212,他在廣東梅州監獄,正堅持絕食100天抗議他在梅州監獄所遭受到的新一輪的摧殘和虐待,已絕食61天。在這樣危急的情況下,梅州對郭飛雄實施嚴管三個月,施行三停–停止家人會見、停止通信、停止送物。我不知道他的實際情況,深深地為他的人身安全擔憂。這樣的過年,是真正的年關!

我們和諧社會的和諧政府,使用著這種為人類所不齒的醜行製造政治迫害冤案。所以在這一特殊時代,宣傳尤其重要。特別是在這麼能夠爭面 子的中國奧運年,宣傳就變得超級重要。要加大力度宣傳光鮮的一面,要儘可能地遮掩,覆蓋見不得人、見不得光的醜事、惡行。

您做得對,胡錦濤主席,為了國家的形象,為了營造和諧盛世,為了奧運年裡的全球聚焦,您是該這麼做–要求各級政府重視有利的宣權:展示光明,隱藏黑暗。

可是,胡錦濤主席,我們這些正在受苦受難的人群該怎麼辦呢?!–正在梅州監獄絕食抗議的郭飛雄,他在17個月的酷刑和虐待中,身體上留有五六處傷殘,家人要求為他做傷殘鑑定,各級政府無人搭理。難道我們眼睜睜看著他在監獄中,被折磨被毆打致殘致死?維權人士胡佳遭非法拘捕,他的女兒妻子–初生嬰兒和產婦,被軟禁在家。這些失學在家的兒童、曬不到太陽的嬰兒該怎麼辦呢?還有盲人律師陳光誠。還有眾多因堅守信仰在牢房中受苦受難的人群,又該怎麼辦呢?沉默嗎?! 不,我們要呼天喚地作見證!

我們要呼喚法治和人權,呼喚道義和良知,降臨到中國這塊土地上。

重申郭飛雄的絕食呼籲–第一:要求中國政府保障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者的讀書、學習的權利, 改善他們在監獄中的條件。
第二:要求中國政府在奧運前,釋放政治犯、良心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
第三:呼籲中國政府允許歷年來流亡海外的人士回到大陸與親人團聚,看奧運。
第四: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啟動有序的政治體制改革,包括民主選舉、出版自由。
第五:呼籲中國政府通過上述形式初步實現中國人民的尊嚴及權利。以文明和諧的面貌迎接奧運–這個 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大聯歡的歷史時刻。
第六:呼籲中國政府廢止強迫勞動改造制度。

祝平安!

張青
2008年2月12日起草
2008年2月13日,第14個絕食抗議日完成。

(自由亞洲電台)(//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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