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4日訊】(自由時報編譯俞智敏/特譯)打從瑪麗.羅素還是小女孩時起,她就覺得跟周遭環境格格不入。她的膚色比其他同學更深,身在樹林裡讓她感到比待在雪梨郊區的家中更自在,而且她老是夢到有位原住民婦女正在召喚她。
瑪麗的父母是蘇格蘭與愛爾蘭裔移民,她的父親經常毆打她,還曾對她性侵。瑪麗有次帶一位原住民女孩回家玩耍,卻被母親責罵,還稱原住民是「骯髒」的民族。
遭養父性侵 被家族排擠
瑪麗的母親一九五九年過世後,阿姨竟然寫信給她說,她不是家族的一份子,以後也不歡迎她回家。瑪麗這才恍然大悟,自己原來是養女。她開始努力搜尋醫院紀錄、出生及結婚登記資料,甚至連航海日誌也不放過,希望查出自己的真實身分,但卻毫無頭緒。
一九九○年代中期,澳洲修改相關法令,讓領養子女更容易取得出生紀錄,瑪麗終於發現了自己的身世:她是一九三五年9月,名叫喬依絲.羅素的十三歲原住民少女所生。
原來瑪麗正是在一九一○年至一九七○年間,被澳洲政府強制帶離父母身邊的近十萬名混血原住民兒童之一,這些兒童後來被稱為「被偷走的世代」。澳洲各州及聯邦政府當時的法律認定,原住民毫無發展前途,因此讓原住民兒童盡早融入主流社會才是人道作法。這項政策卻迫使無數家庭離散,被收養的兒童也身心受創。
50年後才尋獲生母相認
澳洲人權暨平等機會委員會一九九七年做出結論指出,「被偷走的世代」原住民兒童因喪失原生家庭與文化,蒙受了長期的心理傷害,委員會建議聯邦與州政府應向原住民道歉並賠償。
瑪麗後來在志工團體協助下,終於查出生母住在美國賓州的安養院裡,母女總算在2001年重聚,不過當時年近八十的喬依絲已認不出女兒。在社工人員提及瑪麗的生日和出生的醫院後,她才難過地啜泣說,「我生下了女兒,他們卻把她帶走,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瑪麗在賓州與母親共度了兩週時光,喬依絲去年底以八十四歲高齡過世,瑪麗也把母親的骨灰帶回澳洲安葬。對七十二歲的瑪麗而言,就算總理道歉,也改變不了她失去的原住民文化、語言與歷史,也無法喚回她的母親,更無法除去她成長過程中所受到傷害,「但至少這是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