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杰:公民社會與網路公民

張耀杰

人氣 4
標籤:

【大紀元2月1日訊】最近一段時間,我作為“2007年度十大網路公民”的評委之一,與一些朋友就公民社會與網路公民問題進行了私下討論,覺得很有必要把自己的心得體會記錄下來,供更多的朋友批評指正。

關於“公民”與“公民社會”的概念界定,我的看法是:公民社會肯定不是十全十美的社會,公民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個人。每一位個人的本性都是自私自利的,公民社會是保障每一位個人的自私自利的社會,而不是犧牲和侵犯每一位個人的自私自利的社會。公民社會是不允許不勞而獲的,每一位個人都必須通過正當的勞動,自己賺錢養活自己,並且因此贏得別人的尊重。對於某些人在自私自利的利益驅動下所犯下的罪錯,公民社會既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同時也應給予改正錯誤者以相應的寬容。

公民社會與專制社會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擁有一整套憲政民主的制度安排來嚴格限制公共權力以及掌握公共權力的大小官員,對於公民的公共利益和私人權利的非法侵犯,從而強迫公共權力必須為每一位公民提供全面充分的公共服務和人權保障。公民社會就是我授權給你之後,你才可以代表我的社會,也就是我選舉你擔任國家總統,你才可以擁有國家權力的社會。

當下的中國社會依然是專制社會而不是公民社會。最為典型的專制現象是執政黨沒有經過每一位公民的公開投票和正式授權,就要擅自包辦代表全體公民或者大多數公民的自由思想和民主權利。專制社會裏的公民並不是享受公民權利的個人,而是爭取公民權利的個人。或者說,是自主選擇提前一步做公民的個人,面對專制強權而沒有屈服的個人,以及敢於為公共利益發言並且行動的個人。正是因為當下的中國社會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敢於提前一步做公民的個人才更加稀缺、更加難能可貴,也更加令人尊敬。

感謝美國人發明了互聯網,把四分五裂的人類社會聯結成為地球村,並且把發生在地球村裏的陰謀和罪惡公開化、透明化。隨著電子網路的普及,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裏面嘗試性地從事公民實踐和公民維權,至少比在現實社會裏面從事公民實踐和公民維權更加自由一些,風險係數也更低一些。

所謂的網路公民,就是在網路世界裏提前一步從事公民實踐和公民維權的一些人。由此而來的便是在當下中國社會裏影響巨大的“網路的力量”。發生在2007年的廈門PX事件、黑窯奴事件和紙老虎事件,都是網路力量最為充分的表現。進入2008年剛剛10多天,已經出現了幾個網路事件,其中包括縣委書記張志國派員警到北京抓記者;包括國家電視臺讓13歲的女學生誣衊網路“很黃很暴力”;包括政法大學反經濟、反市場的經濟學教授楊帆,關起門來強迫大學生聽課。2008年度的網路公民的網路力量,肯定要比2007年度要更加輝煌也更加強大。這種“網路的力量”,在今後的幾年裏將會在中國社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在過去的2007年度裏,最重要的歷史事件是官方不允許公開報導的“反右”運動50周年。當下中國社會公民維權運動的大格局,是年齡最大、資格最老的右派前輩在帶領國人捍衛公民權利。張思之、茅于軾、章詒和、杜光、鐵流、李昌玉等右派前輩,才是最值得國人尊敬的英雄公民和公民英雄。

──轉自《華夏電子報》第 229期(//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張耀杰:公共權力應該還利於民
姜福禎:中國離非洲有多遠?
張耀杰:李景治的權術與殺機
張耀杰:治國安民是根本國策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