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侵犯人權將訪民強送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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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2008年12月8日華盛頓報導)中國山東省新泰市上訪民眾被地方官員送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的醜聞被媒體曝光,再次引起人們質疑當權者因自身利益的需要而肆意侵犯上訪者的人權和其他公民權益。

*新泰市營造和諧將訪民強送精神病院*

據新京報報導,今年10月,多年上訪問題仍未解決的農民孫法武又一次去北京上訪時,被新泰市泉溝鎮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餘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後被放出。新京報報導說,記者調查發現,在新泰,因上訪而被送進精神病院者不是個別。
  
這篇在網上被官方媒體和眾多博客轉載引用的報導說,部份上訪者及家屬稱不曾被通知精神鑑定,不過政府手裡握有他們的鑑定書。家屬反映,政府不經家屬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訪者入院,而當事者堅稱自己沒病,並因此質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新泰市新光醫院是一家民辦精神科醫院。該院值班的唐先生表示,政府強制送病人到精神病院也需要得到病人家屬或監護人同意,否則應屬侵犯當事人權益。他強調他所屬的醫院是民辦企業,因此被視為精神病人的上訪者可能會送進官辦的精神病院,而不會被送到這家民辦醫院。

他說:“他們送的話可能送到政府辦的醫院,他們不會上我們這種民辦醫院來。包括負有刑事責任的,還有其他犯罪的一般都得上官方辦的醫院去。”

新京報的報導指出,相應醫院承認許多“病人”是上訪者。而當地政府表示信訪壓力巨大,若出現越級上訪,會受上級處分。

*地方相關方面仍百般抵賴*

不過,新泰精神衛生中心、也就是兩度強制治療訪民孫法武的那家官辦的精神病院值班人員李先生對打電話查詢的記者表示,新京報和其他媒體的相關報導不實。

他說:“沒有,那是歪曲事實。”

中共新泰市紀檢委一位官員對記者表示,他沒有聽說報導所說的村民上訪被鎮政府送進精神病院的事情,他建議記者查閱關於處理上訪問題的政府文件。

他說:“精神病人送進精神病院很正常,也不光是上訪人員,很多人,有精神病的,不都送精神病院治療嘛。我覺得,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院很正常。但是至於上訪的這個事我們也不是很清楚,具體有沒有這個規定,你可以看一下上訪條例。”

據報導,2001年,泉溝鎮大溝橋村300多戶人家由於沒有領到應得的、當地煤礦早已發給村裡的土地和房屋損毀賠償金,推選孫法武等村民作為代表去上訪。可是,逐級上訪之後,問題沒有解決,孫法武的兒子在新婚後第5天遭一夥暴徒闖入家門並被砍成重傷。孫法武本人也先後被拘留勞教,並兩次送進精神病院,總共被強制治療了100多天,直到他簽字答應不再上訪才放回家。

孫法武的一位本家兄弟對記者表示,他也沒有拿到煤礦發放給村裡的賠償款,但是有關孫法武上訪和進精神病院的事他不敢講。

他說:“也難說,我們也不敢說是怎麼個事。也不敢說誰好誰孬。咱也不瞭解這些事,哼。(記者:為甚麼不敢說呢?)嗨,咱管那麼多閒事做麼呢?”

*侵犯上訪人基本人權*

儘管如此,許多中國網民對媒體揭露的地方政府官員把維護自身權益的上訪者送進精神病院的作法予以猛烈抨擊。

官方的中新社也報導說,(在中國)將上訪者定為精神病的案例,已經不是新鮮事。早在1997年,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高中校醫江帆由於頻繁上訪,被當地精神病院在“領導指示”下鑑定為“精神病人”,使她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中生活了7年。

北京律師劉曉原對記者表示,上海殺警案發生後,楊佳的母親王靜梅就被北京警方強制送進一個公安機關辦的精神病院,家屬在她失蹤後報案幾個月之久都沒有獲得通知,當局這種作法顯然屬於違法。

劉曉原說,山東新泰的地方政府把堅持上訪的公民當作精神病人強制送進精神病院也是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權。

他說:“ 一些上訪民眾為了自己的權益多年來上訪,當然心情上可能會有一些過激、偏激,但我認為,是否有精神病,要結合他的病史等各方面。你不能說為了阻止他上訪,就把他當成一個精神病人,作一個鑑定,把他送進精神病院去強制治療。 ”

*封建時代上訪伸冤不用擔心被當作瘋子*

這位關注人權的北京律師在他的博客裡寫道,在封建專制時代,更加是屈打成招,但民眾喊冤“上訪”,不用擔心被衙門當作“瘋子”。

劉曉原的博客文章說,社會發展了,時代進步了,民眾的上訪權,已經有《信訪條例》保護。然而,一些地方部門和官員,為了自己的“政績”,為了營造“和諧”氛圍,侵犯了民眾的利益,竟然還不讓人家“討說法”。

這篇博客文章質問,把上訪者送進“瘋人院”,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屬送去強制治療,這種侵犯訪民權利的事情,到底該由哪個部門來管呢?

關鍵詞:中國,維權,精神病人,上訪,山東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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