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6日訊】「倒掛」是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等遭受的酷刑之一,。此刑使人血液倒控,長時間用刑可致人昏厥,出現生命危險。有時警察用此刑折磨被野蠻灌食後的法輪功學員,有時指使牢頭獄霸對失禁要拉肚子的學員強制不讓上廁所並將人倒掛在牢門上折磨以取樂。
原廣東電力學校高級講師、法輪功學員張孟業,男,胡錦濤清華大學同窗。在講述自己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黃埔「法制教育學校」期間,受「倒掛」迫害時寫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下旬連續四天,在零點後天亮前,警察和犯人們輪番使用各種手段對我進行野蠻、殘酷的迫害,但都沒有使我屈服。邱朝華、王建賓和另外兩個犯人把我的手綁在背後和腳捆綁得緊緊的,倒提起來,整個身體倒掛著,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放滿水,把我的頭按在廁所茅坑裡強行灌水,直到我拚命掙扎,才把我的頭拉起來吸幾口氣,再按下去強行灌水,這樣殘忍的一次一次反覆,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每當我窒息得拚命掙扎時,肢體慾裂,五臟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湖南省懷化辰溪縣法輪功學員夏雲秀,女,五十多歲,同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在城西被國安和辰陽派出所非法抓捕。警察對夏雲秀等人刑訊逼供,不僅用「五馬分屍」酷刑來折磨她,而且用了一種他們叫「倒掛金鉤」的刑罰,將夏雲秀的一隻腳銬在窗子高處的欄杆上,人被倒掛起來,然後幾個人用力扯另一隻腳,像要把人撕成兩半,不但腳腕會被銬子勒得很痛,而且腿被扯開後胯部痛苦難忍,直到夏雲秀被他們屈打成招後,才把她放下。
遼寧瀋陽馬三家勞教所也經常使用「倒掛」酷刑來折磨法輪功的學員。警察將法輪功學員的兩小腿倒掛在單人床下鋪側面的橫樑上,頭朝下懸著,兩手臂被反綁。遭受此酷刑的法輪功學員由於頭部倒控、充血,脹得很大,幾分鐘就會感覺頭暈目眩,呼吸急促。一次警察王秀菊把法輪功學員張秀玲吊掛在床上,指使犯人打她的頭, 她的眼睛被打得青紫,還用點著的紙燒她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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