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日訊】「深圳將取消區級政府」,是深圳官方近日的得意新聞,自詡這是「敢為天下先」的深圳再次大膽解放思想改革的結果。一些「喉舌」為之歡欣鼓舞。但許多深圳百姓則以為,這其實是深圳再次顯露「不治之症」,「深圳取消區級政府」實為一種週期性腐敗,必須刮骨療毒,放棄這種無聊無效的「機構改革腐敗遊戲」,老老實實進行民主憲政改革。
「六四」後深圳「機構改革」全是瞎折騰
深圳建立經濟特區28年,先後經歷了七次機構改革、四次審批制度改革,實踐證明,自1989年「六四風波」停止政治體制改革實驗後,三次深圳「機構改革」皆陷入瞎折騰,結果只是擴大官權,助長買官賣官的尋租空間。
這裡略舉兩例。
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深圳特區,只有市委市政府,沒有照搬內地的花瓶擺設,設立「橡皮圖章」「人大」、「政協」,而是走廣泛建立民間社團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市民社會之路。但1990年開始的深圳第五次「機構改革」,不僅大踏步「內地化」,建立了「人大」、「政協」,而且終止了蛇口工業區「特中再特」的政治體制改革試管之探索權,關閉了許多邊緣媒體和社團。深圳遂由「小政府大社會」復闢為「大政府小社會」,市民社會變為臣民社會。官員腐敗日甚一日。震驚全國的前深圳南山區書記虞得海腐敗案,就是那次「機構改革」的後遺症。
2003年開始的深圳第七次「機構改革」,打著「精減機構」的名義一舉撤消了深圳各區的19個鎮。看起來,這一改革使深圳行政架構由市、區、鎮、街道四級變為了三級,但實際上,官員卻比改革前增加了許多,辦事更麻煩。如撤消寶安區龍華鎮後,一個鎮變成了龍華、民治、大浪三個街道辦,三個街道辦的主任、書記皆與原鎮長、書記平級,等於是借「撤鎮增街」,讓深圳的處級幹部一下子增加了幾倍。這麼多處級幹部調整,不要說送了多少紅包,就是請客吃飯,也不知花了多少黑銀子。而且,原來龍華鎮的稅務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也因「一分為三」而再增設兩個,這就使公務員和事業編製也激增數倍,財政負擔倍增。
如若官員增多、開支增大能帶來行政效率提高,也還罷了,但是「撤鎮增街」後,由於街道辦不如鎮政府有自主權,街道辦管理轄區的積極性遠不如鎮政府,市政建設等許多事情反而不如原來辦得快辦得好。於是民謠說,「新官上任先撤廟,撤了老廟建新廟,賣了老官賣新官,收了老財添新財。」近二十年,深圳新任市委書記上任,皆是兩板斧:一是大肆空談解放思想,二是厲行「機構調整」,既借「精兵減政」之名,行擴大集權之實,又可借調整幹部之名培植親信,增加賣官名額,還可博得改革名譽,可謂一箭三雕。
然而,「書記改革機構,改革名存實亡」。上世紀八十年代,深圳市本沒有設立一個區級行政架構,是深圳市委書記李灝發動深圳第五次「機構改革」時,於1990年1月設立福田區、羅湖區和南山區,後又增加寶安、龍崗、鹽田三區,從此深圳多了許多感恩李灝書記的區級官員。如今深圳市委書記劉玉浦發動的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將取消區級政府,建立「政府派出機構」,不知又要增添多少「感恩官員」!將此說成是「借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真是天方夜譚。如果真的成功地「取消區級政府」,再取消「人大」、「政協」,也不過是恢復到了1989年的深圳行政架構,遠遠談不上什麼「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務型政府」。倘若這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不出現大面積買官賣官,冗員倍增,真是曠世奇跡。百姓真有此福?
沒有憲政護航的「機構改革」越改越壞
2008年11月20日,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劉玉浦向媒體透露:深圳特區下一輪「改革攻關」的重心:在條件成熟時,將借鑒香港、新加坡的經驗,取消區級政府,改區、辦事處為政府派出機構,實現扁平化管理。到2013年,深圳將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務型政府,比全國提前7年時間完成。
雖然劉玉浦這裡所說「條件成熟時」的「條件」沒有明指什麼,但可以肯定,劉玉浦書記的這個「條件」與政治體制改革毫無關係。因為,劉玉浦在深圳一年來從未有過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一言半語。
然而,歷史經驗證明,要想真正「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務型政府」,必須先有政治體制改革。這不要說西方先進國家的制度可以論證,就從深圳歷史也可以證明——當年蛇口工業區管委會,可以說是接近「公共服務型政府」:其幹部全部來自民主選舉,其新聞媒體可以自由監督本地最高官員。離開了民主授權和民主監督,任何機構改革都不可能帶來「公共服務型政府」。這是現代憲政最起碼的常識,但是主持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的官員卻毫不知曉,這說明什麼呢?
劉玉浦日前宣稱:「重新界定設置政府的職能,優化政府組織機構,建立起一個精幹、高效的公共管理組織體系」,話是不錯,但缺乏主語——由誰來「重新界定」?在民主選舉程序沒有真正確立時,「重新界定」實則是在沒有憲政監督下的人治。深圳的一切皆以劉玉浦意志為是。
這只要看看近日湖南郴州市紀委書記劉光躍在媒體的自白,就可明白。儘管前任郴州市紀委書記腐敗成全國驚人大案,但中共並沒有吸取教訓從制度上作根本改革,新任郴州市紀委書記劉光躍坦陳:「自己做了一把手,也感覺一把手確實很難監督」,「關鍵靠自律」。一個市紀委一把手尚且確實很難監督,一個市委書記就更難監督。一個內地小小地級市的市委書記尚且無法監督,一個副省級的深圳市委書記,更是難以監督。連紀委書記都腐敗不堪。又何談其它官員!
每一次「機構改革」皆是「書記賣股票」
深圳前三次機構改革的失敗與腐敗,皆因「一把手確實很難監督」。而今「一把手確實很難監督」的環境絲毫求變,新一輪的深圳機構改革,怎能不再蹈前車之覆?處於「確實很難監督」之下的劉玉浦,誰能相信其主持的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不出現官員大買「劉玉浦股票」?深圳官員將尋求保護傘稱為「買股票」,將每一次「機構改革」譏為「書記賣股票」,將市委書記稱為「老闆」,是無數次血的教訓換來的。
2003年,深圳曾以「行政三分」的機構改革宣傳名燥一時,結果卻是因市委書記與市長意見不合,市長被書記擠走,而無人再敢提「行政三分」。 前車之鑒在此,此次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任何與市委一把手意見不同的改革建議,必將打入冷宮。在這種可以預料的一言堂之下,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只能是一種勞民傷財的「書記賣股票」腐敗遊戲。
與其將人力財力浪費,不如無為而治,墨守成規。與其請一批餓肚子新蚊子來新官上任猛吸血,不如讓一些已吃飽肚子的老蚊子保持原位。與其讓「機構改革」成為「書記賣股票」的暴富機會,不如禁止任何「機構改革」。
這既是對深圳第八次「機構改革」的診斷,也是對中國任何機構改革的好言相勸。什麼時候真正實行民選政府,再來議論機構改革吧。
謂予不信,再讀讀深圳龍崗區舞王火災,雖然燒死44人,卻只拋出了一個贓款上億的區公安局副局長作替罪羊。一個僅僅管治安的區公安局副局長就能贓款上億,那麼能管許多官員生死的大官,該有何等「不明財產」?
如果來個民間調查,多數深圳百姓肯定不希望搞什麼機構改革,盼望的是民主改革——讓百姓民主選舉深圳長官,讓市民民主監督深圳政府。
只有貪官才獲利的「書記賣股票」之「機構改革」,應該永遠禁止!
2008年 11月26日 於深圳 早叫廬
──原載《民主中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