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8日訊】三鹿毒奶粉是一起公訴案件,該案空前絕後,案件折射出中國制度的悲哀,人禍源於制度,制度願於黨禍。為此,廣大公眾必須擁有知情權,在此簡略透露以能引起全社會關注,讓三鹿悲劇不再重演。
田文華為什麼自殺?一是無奈,二是憤怒,這可從她的辯護要點可見一二。
一、身為法人代表,田文華罪有應得,誠懇伏法。田文華是從基層一步一腳印上來的能人,為人本是地道善良。慘案發生後,田文華良心深受譴責而悲痛不已,庭審中數次痛哭流涕表示,自已被槍斃一百次也無怨言,相比數受害百萬幼兒嬰孩,個人的生命能值多少?
二、為在腐敗官場下求得生存空間,田文華身不由已。三鹿上頭有那麼多政府部門及要員,三鹿成為官員們的小金庫,查查三鹿公司會計報表及賬外支出,與經營無關的額外費用每年高達八位數,明的是在管理費用、差旅費、業務應酬、辦公中等科目中明列,有些是成本中擠佔,暗的是在賬外中流出。企業承受這麼大的負擔,不造假難以消化那些營業外支出,我田文華罪該死,那些官員們豈能無過?田文華強烈請求檢察院法院公正查處審理,案件全由我一個女人承擔,誰能說公平??賬本都還在,誰銷毀賬本,先法辦誰,請求司法部門保全證據。
三、制度的悲哀,田文華憤怒無柰。大家都造假,你不這樣搞,競爭起點不一樣,你就難生存下去。更重要的是,涉及政府質檢、衛生、工商、媒體等行政部門無不在為制度的悲哀推波助瀾,強權制度下社會監督力幾乎是零。大家知道,三鹿公司2004年就出大問題了,若政府中的任可一個部門能負起責任,則禍患苦果斷不至於今天這麼慘重。田文華為著企業生存,公關到位,送錢無數終打通了層層關節,直至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九十餘家媒體一邊倒為三鹿叫好,欺騙了全國人民,害苦了大家。沒有背後這麼強大的公權支持,我田文華一個女人能有多大本事?正如遠華案賴昌星一樣,三鹿案也是一個集體犯罪的結果。現在,捉出一個出殺雞,這樣做能服人嗎?懇請法院從制度源頭審理該全國要案。
總之,該空前絕後案件折射出中國制度的悲哀。三鹿若生在美國、臺灣或日本、香港任何一個地方,即使一時失腳,但斷不會全身撲倒。身為該案公訴員之一,請大家關注支持,該案問題不是出在田文華身上,這是制度,這是腐敗結出的一個毒果,這個毒果毒害了數以百萬計的大眾後,田文華最後也中毒了。可是,制度下的那些幫兇、那些層層級級的官員們呢?
我們根本不能依法獨立檢察,請大家關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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