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慎拘企業高管等措施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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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陳蘇香港報導)中國公安部高級官員日前表示,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以免使得企業經營雪上加霜,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但觀察人士認為,這種做法違反中國法律,破壞司法公正,製造司法環境混亂,導致更多的社會問題。

*政府擔心刑事調查增加企業壓力*

中國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在12月23日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話會議上說,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各級公安經偵部門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他說,對涉嫌犯罪企業的正常經營帳戶、資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公安高官鄭少東的這番言論立即引起關注。香港南華早報評論說,全球經濟放緩嚴重影響了上海、廣東和浙江等省的出口型工業區,工廠的倒閉和大量的裁員引發心懷不滿的工人掀起罷工與抗議浪潮,中央政府近幾週來正在忙於應對這種局面。文章說,鄭少東的話反映出,政府擔心對企業進行經濟犯罪調查會給已經身受重負的企業增加壓力。

中國公安部此項新政策的出台是在國美集團主席黃光裕11月底被公安帶走接受調查之後作出的。國美在全國範圍擁有5百多家商店,10多萬名員工。黃光裕被拘留後,國美是否能挺住成了人們關注的問題。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夏業良說,中國公安部要求慎重調查、拘留、逮捕企業高管的做法說明公安開始多少顧及行動的後果。他說,有些企業家,是企業的靈魂,一切決策出自他們的手,一旦他們被拘押,受調查,有可能給整個企業造成心理恐慌,導致企業一系列問題的爆發。

*分析:不是一個法治社會*

即便如此,夏業良教授認為,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的這番講話還是反映出中國不是一個法治國家:「如果說是真正有違法犯罪問題的話,那應該由司法程序來公正的裁決,而現在往往是連司法都要受到政治,或者當前局勢的影響和左右。這樣法治的界限就很模糊,好像有的時候可以抓人,有的時候又不可以抓,不是從法律本身來考量,而是從當前的經濟形勢或社會穩定的角度來考慮。」

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的北京律師滕彪認為,中國公安部對涉嫌犯罪企業和企業高管的新政策違反了中國法律中明確規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他對美國之音說:「中國的法律明文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涉及到犯罪、刑事訴訟法這個是非常明確的,不應該因為一個人的身份、地位和其他的社會關係有所區別對待。」

同時,滕彪律師指出問題的另一方面,他說,必須看到,中國的企業在公權力面前確實脆弱,因為中國的企業普遍帶有原罪。

他說:「在中國的體制下,權利很難受到有效制約,所以一些先富起來的人,一些巨富,一些大的企業恐怕都和各級政府官員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很多都涉及權錢交易、尋租行為,犯罪行為。在實際司法實踐當中,對他們的查處也是困難重重。」

*體現司法隨意擾亂司法秩序*

河北作家、時事評論員田奇莊說,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日前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發表的講話中表示「不折騰」。田奇莊認為,中國公安部對企業高管的執法新政策就是一種折騰,因為它凸顯了司法制度的隨意性,擾亂了中國現有的司法環境和秩序。

田奇莊認為,中國政府希望通過對涉嫌犯罪的企業和高管網開一面的做法來穩定就業,穩定局勢,看起來是權宜之計,但從長遠看,無異於飲鴆止渴。他說,對不法企業的放任只能給社會造成更多的不安定。

他說:「為了保所謂的穩定,顧全所謂的大局,實際上從長遠發展來講,這是非常有害的。比如說,三鹿奶粉發生的情況,如果他們當初發現他們違法使用三聚氰胺,就採取嚴格措施,怎麼會釀成如此大禍?」

田奇莊說,中國公安部對涉嫌犯罪企業和企業高管執法新政策的出台給尚不健全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程序製造了更大的混亂。他警告說,一旦越來越多的民眾認定,無法通過司法途經維護自身權益,對司法制度失去信心,他們就會走上暴力維權的道路,從而引發更多的群體事件,造成更大的社會不穩定。

關鍵詞:中國,公安部,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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