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3日訊】被害人:張重花 女 51歲 住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銀春路1800弄44號101室
於今年12月19日下午14時左右,張去馬橋衛生院看病時,途經北松公路在馬橋鎮政府對面由東往西沿北松路北測手推電瓶車行走時(因馬橋鎮政府有上千人在抗議示威)被一名警察叫她快走,二人爭了幾句。
另一名警察上來就惡狠狠地打了被害人一記耳光,隨後當張女士走出5公尺之後該警察將其電瓶車推翻在地,將張甩了一個大背包,還在她胸部踢了一腳,當即張女士鮮血滿面,一顆牙齒被打落在地,鼻孔、嘴巴、眼角血流不止,臉部很腫非常可怕。然後又有4名警察將張抬手抬腳捉到警車裡。
在去顓橋派出所的途中,車上又有一名警察用電警棍狠狠地打在她左小腿上,當即左小腿紅腫痛得直叫,那警察大吼一聲:「叫什麼叫!」又惡狠狠地用穿皮鞋的腳踩她的左手背,當即左手背內出血紅腫,當時張女士痛得又叫、又罵,那個警察又惡狠狠地用皮鞋踩踏張的頭部,後來被押送到閔行區顓橋派出所,張女士昏倒了。那時警察看到張這種狀況也慌了手腳,立即將她送到馬橋衛生院搶救。
派出所通知其丈夫張漢文要他帶回家去,當時張漢文提出:「你們警察把我妻子打成這樣憑什麼讓我領回去?你們關著好了,反正我把人交給你們了」。派出所管段民警姚鋒威嚇說:「你要回家還是關進去?不識相對你不客氣!」其家屬去派出所評理時,馬橋派出所一名副所長講:「打錯了也白打,捉錯了也白錯,到此為止,你們不要再吵了,否則對你們沒有好處!現在沒有一個警察不打人,全世界警察都打人」。
不難看出這種人不要說當副所長,連當警察都不合格。他們權大於法,無法無天,人民群眾沒辦法,只有怨天怨地,只好將被害人領回家去,到第五人民醫院看病醫療費花了二千多元。現在頭暈、頭痛、血壓升高,身上到處痛,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後遺症。在被打的現場有1000多名群眾目睹警察毒打公民,個個義憤指責,警察打人知法犯法是嚴重踐踏人權,應該追究警察的刑事責任。
根據中央公安部重嚴治警的精神,為了維護人民警察的光輝形象。我們廣大群眾強烈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清除在人民警察隊伍中的敗類,開除公職追究刑事責任給予嚴格處理,否則我們廣大群眾一千個不答應,一萬個不答應。如果處理不當,我們還要信訪到中央公安部,要求孟建柱部長主持公道。
如果人民警察打人民無罪,嚴重踐踏人權無罪,那麼我們國家的司法腐敗到底了。我們相信中央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一定會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一定會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因此我們廣大群眾期盼著你們的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
張重花聯繫電話:021-51592687(//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