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拒香港民主派人士入境參加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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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BBC報導) 澳門星期六(12月20日)拒絕多名準備前往澳門參加當地反國家安全立法遊行的香港民主派人士入境。

星期六是澳門主權移交九週年紀念,當地民主派團體新澳門學社組織在當日下午發起遊行,主題是「反貪腐、爭取民主、保民生」,並同時對澳門推動國家安全立法表示反對。

香港泛民主派支持這一活動,並有部分人士組織準備前往澳門聲援遊行。

不過民主派一行十多人上午乘船由香港抵達澳門時,其中八名立法會議員卻被澳門治安警察局移民官員拒絕入境,返回香港。

其餘數名民主黨與社會民主連線成員則獲准入境。他們也出席了下午的遊行。

據香港媒體報導,約有200人參與了澳門的遊行。

拒絕入境

澳門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李小平發表聲明說,當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之規定,依法拒絕了23名香港居民進入澳門。

聲明稱,治安警察局有責任依法拒絕任何不符合入境條件的非澳門居民進入澳門,「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讓居民安居樂業」。

澳門特區政府隨後也發表聲明,對治安警的決定表示支持,並稱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履行本身的憲政責任,是特區的內部事務」。

聲明還說:「《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是特區政府經過長期準備、深入研究後提出,在廣泛諮詢,聽取民意後,特區政府進一步完善了草案內容,正式提交立法會,進入立法程序。」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均表示尊重澳門處理出入境的安排。

向香港施壓

被拒絕入境的香港立法會梁國雄議員表示,澳門是「人治社會」,因此被拒入境是意料中事。他還說說已經向澳門當局提出抗議。

另一名被拒絕入境何秀蘭議員批評澳門當局沒有瞭解他們訪澳的目的,就指控他們犯法。

何秀蘭還說,澳門這次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要向香港施壓,要香港知道是時候要立法。

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第23條都規定,港、澳兩地應自行制定保障國家安全的法例,因此兩地都把有關立法簡稱「23條立法」。

澳門特區政府在10月底就國安立法展開諮詢,到11月底結束,並在星期二(16日)把經過修訂的草案正式提交立法會審議。

有分析指出,澳門立法會估計將會通過國安法,屆時香港將要再次面對立法的壓力。

香港23條立法問題曾引起嚴重社會爭議,是導致50萬香港市民參加2003年七一遊行的主要因素之一。(//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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