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0日訊】本人黃鶴升,現居住在德國,歐洲華文作家協會會員,網絡雜誌專欄作家,中國先秦文化哲學研究工作者。本人原籍海南省儋州市,和慶鎮,美萬水庫人。1962年(四十六年前)我家就住在美萬水庫,父親黃北連年輕時就加入中國共產黨,至今已有50多年的老黨員,1962年始一直任該水庫管理所所長。1996年父親的一次生病住院,該和慶鎮不講任何理由,也沒有一紙公文通知,口頭將我父親解職,沒有一分錢的退休金。父親只好隨我弟搬到縣城那大鎮住。
最近有不法份子,膽大妄為,沒有知會我家人,將我家種的果樹全部剷平。有一顆黃皮樹是我三十幾年前種下的,也被連根拔掉。這種無法無天的土匪惡霸行為,令我這個海外華人驚嘆不已:中國還有國法嗎?根據國家的農村政策,七十年代末農村土地的使用權一直歸使用者所有。我家屋前屋後種的果樹時間長達四十幾年。按照國家的政策,這幾畝土地的使用權就屬於我父母所有。那些不法份子(據說是附近的「五四林場」場長符志聰下的令),趁我家沒有人在(我父母年老搬到那大鎮與我弟弟住,但我父親的戶口還在該地,我們的老屋還在。),將我家的果樹全拔除了。這是破壞國家農村政策的最惡劣行為。即使我家果園的土地使用權有爭議,就退一萬步來說,國家要收回那塊土地的使用權,(而且該場長也不能代表國家、政府)你要鏟掉人家的果園,也得通知果園主人一聲吧?毫無預警,也不與主人打一聲招呼,先下手為強,就這樣將人家的果園剷平了,事後通知我父親去簽字,說你的果園我鏟掉了。這是什麼行為?有國法嗎?簡直是無法無天!實在令人痛心不已。
此事發生後不久(2008年10月初),我父親即前往該鎮公安派出所報案。該所推說這是和慶鎮政府的事。我父母找該鎮政府處理,該政府到了11月中旬答覆說,我們房屋及周圍所種果園的土地鎮政府已徵用,屬於國家徵用土地,沒有商量餘地,至於果樹損失,只賠償7500元人民幣(此金額還包括另一家李陳生的果園,李也是老共產黨員,與我父親管理水庫也達40多年),實際每家只賠償3500元了事。
在這裡我要請問該和慶鎮政府:
1、 一個鎮政府就可以代表國家,以國家徵用土地的名義,隨便剝奪平民百姓的土地?
2、 好,就承認你鎮政府有權利徵用此土地,你有沒有發過一紙公文給業主,有沒有徵求過業主,說這塊土地我政府徵用了呢?沒有!
3、 該政府所屬的林場——符志聰出任場長的林場,有幾十萬畝的土地(大家請注意這個數字)。該政府為什麼其他土地不徵用,偏偏要徵用我家和李陳生的幾畝土地呢?國家徵用土地,都有一個合理的安排,不是國家重大建設非用不可的土地一般不徵用。該政府某些官員如此胡作非為,當視國家政策如蹩履。
4、 該鎮官員答覆我父親說,該水庫已交與市水利局管理,該土地也就屬於水利局的了,他們也無權處理。我且不說,你徵用此土地時沒有與我家人打過招呼已是不可思議,而說無權處理實屬推卻責任。你摧毀人家的家園就有權利,保護人民的財產就沒有權利?而且他此說詞也不屬實:如果說是市水利局的事,為什麼水利局沒有一紙公文,也說不出那個局長下的令,而是該鎮林場場長符志聰下令將果園剷平?
5、 土地是國家的,但一個小小的地方政府官員,就可以隨便以「國家徵用土地」的名義,剝奪老百姓的土地使用權嗎?地方政府可以代表國家嗎?
我在此鄭重呼籲,並希望海南省、儋州市有關政府部門正視此事,嚴徵有關不法份子。中國共產黨最近已召開三中全會,農村土地政策已出臺。該和慶鎮政府某些官員如此頂風作案,無法無天,我且拭目以待,政府是如何處理此事的。
此致
黃鶴升 於德國
2008年11月24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