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著名的農民企業家、東方企業集團董事局主席張宏偉在大陸的上市公司中可謂是前一百名的民營企業。在2008年之前,張宏偉還是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之職。他多次向人講:我已是部級幹部了。滿腦子都是又當官又發財概念的張宏偉,為何在2007年末突然被去職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和政協常委一職呢?一般的人知道其一那是因為在2006年——2007年間,南方報業的《二十一世紀經濟報導》於2007年1月17日刊發了記者廖新軍的文章《富貴逼人,張宏偉扶搖直上;人比富貴,老員工重算十年舊賬》上以及重慶《商界》雜誌發表了《兄弟,再見》的文章,兩篇文章從不同的角度,揭露張宏偉發大財後將早期與之創業的兄弟們一腳踢出了公司,有的早年為其出生入死的兄弟,臨死之前手裡拿著東方企業集團的股票,可是卻手無分文看自己的病。文章詳盡地描述了介紹張宏偉與原黑龍江省體改辦主任宋士河在東方上市後共同偽造黑龍江省體改委文件(1994年有人舉報宋士河濫用職權在東方上市問題上造假,隨即宋士河在張宏偉的幫助下潛逃至加拿大,現宋士河於2008年被中國政府成功引渡回國,此人正在公安部門交代在黑龍江省體改辦任職期間的違法問題)。另外,文章還揭露了張宏偉與董事會的各別成員惡意串通偽造的股東名冊、將韓國誌、趙宏、王紅林、安振軒等30多名原老的職工資產股和集體股侵為己有。
從而使自己的股份從113萬股,以幾何基數變成了1.31億股。人們不禁要問,張宏偉是以什麼樣的力量把個人財富從1993年的113萬魔術般變成了1.31億股呢,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欺世盜名,搶劫他人的股權。
此事刊發後,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全國政協副主席劉延東警告張宏偉要處理好此事,可是張宏偉口頭上答應了,行動上仍然採用了欺下瞞上的做法。他利用32人中的個別人急於得錢的心態,在不給大家看協議和協議補充條款的前提下,誘逼30人簽訂了顯失公平的股權轉讓書,及不得向新聞界透漏的保證書後,才僅給30名股東按每股一元錢兌現。事後32名原老得知上當後,正在向哈爾濱市南崗法院起訴張宏偉,要求法院撤銷顯失公平的協議。可是南崗法院至今沒有按審限依法判決。
使張宏偉失去政協常委和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的第二個因素是張宏偉2005年夏天返回哈爾濱,與之離異的張宏偉第二個妻子李XX,希望張宏偉能夠幫助解決一下生活上的困難。這些年張宏偉與央視名主持王小X等影視名人搞得火熱,當時,他正與王小X在哈爾濱渡假。那裏有心思理會已年近半百的李XX:擁有幾百億的張宏偉對李XX說:「你困難與我何干,你生的孩子我已送到美國了,你死不死,活不活是你自己的事……我不會給你一分錢。」張宏偉剛進哈爾濱干黑包工時,李XX就不顧家裏的反對跟著張宏偉拚搏奮鬥,給張宏偉的工人們燒火做飯。為張宏偉的原始積累也做出過很多貢獻。今日把一切都給了張宏偉的李XX,不想張宏偉對他這樣說。李XX氣得七竅生煙。
李XX從朋友處得知張宏偉帶著王小X回哈逍遙,連見自己一面都不肯,於是一賭氣從哈爾濱市道裡區高誼街高樓上躍出,以死抗議張宏偉的不仁不義,臨死前寫下一份遺書,控告張宏偉的不仁之舉。
儘管張宏偉與王小X有著勾勾搭搭的特殊關係,可是張宏偉每次在政協會上,電視機裡露臉頻率僅次於賈慶林,劉延東,那可不是王小X的魅力作用。那是因為他每次都要至少給央視跑政協新聞記者每人大把大把的鈔票,才可以回回給特寫,鬧個特別臉熟,否則張宏偉僅僅是個常委怎麼可能比排在十名以後的政協副主席們出鏡率還高呢?
至於張宏偉為富不仁的故事實在是太多太多,大陸的企業家沒有道德良知實在不少,但向張宏偉這樣的敢於拿自己前妻生命不顧的可謂少而又少。
張宏偉現已派東方集團辦到重慶和上海等地封殺新聞報導,可是他打錯了算盤。對他的惡劣的行為的揭露,現在才剛剛開始。
附件:《21世紀經濟報導》的原文
東方集團董事長張宏偉的資本血汗往事
2007年01月16日 09:34 21世紀經濟報導
十多年了,一直很少聯繫的東方集團的幾十位創業老員工,開始經常碰面。是股改把他們聚在了一起——2006年7月,東方集團的股改方案出台。
「不是說股改後一段時間內,可以拋出一部份股票,然後幾年內可以全部流通嗎?」這些自稱文化程度不高、出身農民的老員工聚在一起探討著。他們手裡都攥著一張年代已久的,上面有現在的東方集團董事長張宏偉當年的親筆簽名。
然而,他們這些股票要流通恐怕有障礙,因為他們持有的是職工資產股,發行人是東方企業集團,而不是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和東方集團董事長張宏偉以及公司管理層交涉了幾個月之後,這些創業元老們發現,他們手裡的股票似乎無法獲得公司的認可。
於是,32位當年與張宏偉一起創業的元老們急了。他們推選了其中7人組成「股東維權委員會」,準備通過法律手段,向以前的創業夥伴張宏偉討說法。
爭議285萬股原始股
「張宏偉的爸爸是東方集團前身呼蘭縣楊林公社建築工程隊真正的創始人,當時擔任黨委書記職務,而張宏偉那時只是工程隊的3個工長之一。」聊起東方集團的往事,老員工李文有侃侃而談。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集團的股東,直到最近從工商局調閱資料時才知道,股東名冊中我的名字都沒有了。」另一位老員工、原持有東方企業集團8.7萬股資產股的張洪全把話題引到他們如今的痛心事上。
張洪全現任東方集團哈爾濱東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1982年,年僅16歲的他即進入東方集團,先後做過木匠、小工、泥瓦匠、司機等。
除張洪全外,在32位慾維權的老員工中,被剝奪了股東資格的還有趙志、韓國誌、王鴻林、安振邦等8人。
據他們敘述,32位股東持有原始資產股合計285萬股,多年滾動已增至大約2280萬股。按2007年1月12日每股8.68元的價格算,這部份股權市值約為1.97億元。
趙志向記者提供的一張年代已久的顯示,在當初分配資產股時,趙志享受副經理待遇,被分配了30.85萬股,而張宏偉當時是經理,其名下為113萬股。
據創業元老們介紹,1978年10月,趙志是與張宏偉一起帶頭從呼蘭縣楊林公社到哈爾濱闖天下的人,當時他和張宏偉都擔任工長,此後任北京分公司總經理,並出任公司改制後第一屆董事會董事。
但在東方集團招股與上市說明書等公開資料披露的首屆董事名單中,記者未發現趙志的名字。包括趙本人在內的多位創業元老都說沒有看過有關的上市資料,但都肯定地說:「趙志當董事的事當時是集團高層開會宣佈過的。」
據趙志等人介紹,東方集團前身為呼蘭縣楊林公社建築工程隊,後成為哈爾濱東方建築工程公司。1988年,經黑龍江省經濟技術合作委員會批復同意,以哈爾濱東方建築工程公司為主,與其他幾家公司一起合併組建東方企業集團公司,註冊資本898萬元,企業性質為集體國營聯營,負責人為張宏偉。
1989年,經黑龍江體改委批准,東方企業集團公司進行股份制試點,註冊資本被核定為3460萬元,由企業法人股和個人股構成。
1990年3月至4月,東方企業集團向社會發行股票3500萬股,其中內部職工股310萬股。
「310萬股職工股中,一部份是原職工的個人資產股分紅未發放現金而折合成股票,另一部份是職工現金購買的。」幾位老員工介紹說。
1992年12月,東方企業集團改組設立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2月,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4000萬股股票,並於1994年1月在上交所公開上市,成為國內第一家上市的民營企業。
而據上市公告書披露,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設立,註冊資本中3000萬法人股由東方企業集團以部份資產投入。
「這3000萬內部資產股中,除集體保留2100萬股外,其餘900多萬股按個人貢獻、職務、工齡等指標被分別劃到職工名下,併發給職工資產股股票作為憑證。」幾位創業元老介紹說,「另外,按照公司當時的章程規定,保留的2100萬股集體資產股也是由當時持有900萬股的全體職工股東所有(參與維權的 32位股東持有原始資產股合計285萬股)。」
至2006年底,股改後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東方集團25.54%股份,市值20億元左右。東方集團還持有上市公司錦州港27.13%的股權,為第一大股東;持有民生銀行3.42億法人股,占4.71%的股權,為第四大股東;持有新華人壽9628.8萬股股票,為第一大股東;同時也是海通證券、民族證券的大股東之一。
北京街頭追趕張宏偉
2006年7月,東方集團股改方案出台後,創業元老們認為既然全部股票都可以流通,那麼公司就要給他們持有的股票一個說法。於是,他們派韓國誌作為代表到北京找公司董事長張宏偉。
韓國誌1985年來到東方集團,先是給集團黨委書記當司機,後被先後派往北京、海南分公司工作,1995年後未被公司安排工作。現在,他是32位老員工推選的股東維權委員會的秘書長。
「我在北京期間多次到公司找張宏偉,都被公司的人擋駕,沒見著他。」韓國誌說,無奈之下,他只好天天蹲在公司門口守候張宏偉。
2006年7月底的一天,他得知張宏偉要去東方家園開會,就守在公司門口等了一天。到凌晨1點多鐘,見張宏偉乘車出來,他也打車跟在後面。
「這時,可能是張宏偉發現後面有人跟蹤,於是報了警。」在天安門廣場附近,來了10多輛警車將跟在後面的他攔了下來。由於10多年沒見面,張宏偉起初沒認出韓國誌來。
此後,警方將張宏偉、韓國誌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其間,有民警建議張宏偉,既然是老同事有事來找,還是在公司接見為好。
次日,張宏偉在公司接見了韓國誌。據韓國誌說,在得知他的來意後,張宏偉表示,公司認可老員工們的資產股,至於怎麼給、什麼時間給,公司在研究後會拿出一個方案來。張宏偉說自己很忙,以後就不要來北京找他了,有事可以電話聯繫。
據韓國誌說,2006年8月6日,東方集團曾派人到哈爾濱調查,此後就沒了音信。
「那段時間,我打了好多次電話,張宏偉連電話也不接了。2006年8月份我再次到北京找他,他也不見我了。」
由於張宏偉是全國政協常委、工商聯副主席,韓國誌就帶著股票憑證、公司章程以及體改委有關文件等資料,在中國證監會、全國政協信訪部門、全國工商聯上訪。
隨後,32位元老決定請證券維權律師嚴義明幫助他們打官司,起訴東方集團以及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確立他們作為東方集團或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地位,並維護股東權益。
2006年11月份,創業元老之一的馬元順、李文有等人相繼接到已經10多年沒有聯繫的張宏偉打來的電話。據元老們說,在電話裡,張宏偉和他們敘了舊,回憶當年一起創業的情形。
股東簽名真偽
一個月後,2006年12月15日,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給32位老員工回函稱,公司對原東方企業集團公司職工資產股相關權益給予了高度關注,成立了由法律、財務人員參加的專門處理小組,不僅查詢了工商檔案,還查找了大量的歷史證據。
公司給這32名創業元老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認為,32人所持有股票憑證系原東方企業集團(現已更名為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職工核發的職工資產股憑證。由於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企業法人,因此,「依據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去主張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在法律上是錯位,無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法律意見書還認為,根據黑龍江省體改復(1992)132號關於的有關規定,32人中有韓國誌、趙志、安振邦等8人較早因個人原因離開了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享有該職工資產股。
「鑒於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995至1997年的規範化整治,該公司原有的集體資產股和職工資產股結構因被規範化的股東結構所代替而自然失效,基於此,現主張權利的32人所依據的職工資產股憑證已失去法律效力。32人中被列入規範化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裡的24人的相應權利,可與其他同類型股東一起依據公司法及公司制度的規定,由貴公司統一研究相應方案。」
東方集團的這份法律意見書顯然沒有說服這些創業的元老們。
幾位創業元老分析,張宏偉開始答應認可他們的資產股,後來卻變成了這樣一個結果,原因在於東方集團派律師到哈爾濱查閱資料時發現以前的一些原始證據已經銷毀了,而且又造假了一些新股東名單的資料,「於是他乾脆就打算不承認我們的資產股了。」
趙志、馬元順、李文有、韓國誌等老員工指出,國家體改委體改生(1993)145號文中,明確了「1992年12月,東方企業集團改組設立了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方集團),原持有東方企業集團股份的個人股東轉為持有東方集團的股份,並同時放棄對東方企業集團的權益。」
至於律師所謂的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5至1997年的「規範化整治」,這些老員工表示,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根本沒有召開股東大會,也沒有通知他們。
從工商局調閱的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顯示,參與維權的32名老員工中,有24人名列其中,李文有、馬元順等老員工指著自己名字後面的簽名說,以前從沒見過這份東西,上面顯示他們的股份數、身份證號碼等是相符的,但「其中的簽名除張宏偉是他自己的字跡外,其餘的簽名基本上都是假的」。
記者反覆確認時,他們表示,這24人肯定不是自己的簽名,而其他熟悉的股東簽名也不像是其本人的字跡。
更讓老員工們不理解的是,從這份名錄上看,他們這24人以及其他大部份小股東的資產股股數不變,從幾萬股到幾十萬股不等,而張宏偉的資產股數量,1994年還是113萬股,1995年規範化後,突增至1.315億股。
「我們的資產股數量不變,他的股數1年提高了100多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自己不可能一下子變出這麼多資金來增資。」
而在規範後的股東名單中「落榜」的8名老員工,更是直指張宏偉侵吞了他們的股份。
「按照1991年公司章程當時的規定,保留的2100萬股集體資產股也是由當時持有900萬股的全體職工股東所有。」幾位創業元老介紹說。
「公司來函說我們因個人原因離開公司,不再享有職工資產股了。這是什麼道理?」韓國誌回應說,他是1995年原來開的車被換了之後,公司沒有再給他安排工作,覺得無臉呆下去,只好回家,但當時並沒有與公司簽訂解聘合同。
而趙志則是1995年下半年因病在家休息,此後公司沒有安排他工作,而他也一直沒有出去找工作。「我現在還是東方集團的人,因為公司從未正式解聘我,也沒有宣佈我退休。」
更感到納悶的是張洪全,他至今仍然在東方集團工作,一直沒有離開,怎麼自己的名字在上也沒有了呢?
李文有、馬元順等人則解釋說,1994年東方集團上市後,隨著公司發展新的業務,需要吸引層次更高的人員加入,而這些創業元老由於基本上是農民出身,文化素質不高,不太符合公司新階段的要求。
「於是,1994年上市以後一段時間裏,將原來的創業元老們基本清理出局。」
據這些元老們轉述,公司採取的方式是,將大部份創業元老們擱置起來,自己能找到資金或建築項目就繼續做,否則就讓你閒著,既不發工資,也不宣佈你退休發退休金,更沒有勞保。
就老員工們反映的問題,2007年1月15日,記者採訪了東方集團董事會秘書金波。金董秘表示,知道股東鬧資產股的事情,但這與上市公司無關,那些股票是控股股東東方實業集團股份公司發行的。
「他們已經找過多次了,也來過上市公司。我們跟他們解釋過多次,資產股的發行、以後的處理都是依據發改委、人民銀行有關部門文件、公司規章制度辦理的,我們也給他們看過了有關文件。」
金董秘建議,要瞭解更為具體的情況,請聯繫集團負責法律事務的張律師。
同日,記者撥通張律師的電話,一位自稱其同事的員工說張律師剛出去,有事跟他說也一樣。但記者一提及資產股的事情,他又表示不清楚情況,而且,他自稱是新來的員工,沒有張律師的手機。
再次撥打該電話時,電話被掐。至截稿時為止,記者一直未能聯繫上張律師。
金彥芳的”遺情書”
富貴勿相忘。黑土地上漢子們常以此教誨子女。但,張宏偉,東方集團董事長,近日被人指為”有違此訓”——在他的資產多得幾乎”淪落”為符號之時,有33位與他出生入死的”老弟兄”群起”控訴”。
一樁陳年”資本血汗”往事,被那些遲暮卻貧病的人述出,格外淒涼。
“張總啊,畢竟我在東方創業初期做過貢獻,幫幫我,救救我,就算我死了,也請張總幫我兌現資產股,幫我的人生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吧。”這是身患肺癌的金彥芳去世前的最後要求。
記者強忍了幾次乾嘔,在東方前高工於長鹿家裏。擁有5.2萬股資產股的於,被東方集團勸退後,以擺地攤渡日,如今已半身不遂9年,他那5.2萬股非但沒享受過分紅,更遑論流通?
據統計,除張洪全外,另32位股東持有原始資產股合計285萬股,經多年來滾動已增至大約2280萬股。按2006年1月12日每股8.68元的價格算, 這部份股權市值約為1.97億元。對於這些股份,東方集團不予承認:”依據東方集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去主張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在法律上是錯位,無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一個細節耐人尋味。張宏偉的資產股數量,1994年還是113萬股,1995年”規範化”後,突增至1.315億股。而他那些老夥計中,在”規範化”後, 大多數均無變化。就在1994年,東方集團上市,成為中國第一家上市的民營企業。自此之後,張宏偉的事業如日中天。
但當年與他一起創業的33位員工,卻晚年淒慘,最潦倒的時候,有人曾在菜市場撿過剩菜回家吃。
“金彥芳原來是國有企業的業務骨幹,她的工作能力很強,也是一個性格很要強的知識份子。”東方集團(600811.SH)的幾位創業元老一致評價說,”她在東方集團創業初期,為公司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公司另一元老於長鹿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已經發黃的文件——呼蘭縣鄉鎮企業管理局下發的<關於張宏偉等同志任職的通知>(1989)26號文件。該文件為哈爾濱東方建築工程公司任命了4名主要領導,其中張宏偉為公司經理、法定代表人;金彥芳工程師為經濟負責人;高級工程師於長鹿為技術負責人;另有一名張姓同志為財務負責人。
顯然,金彥芳是東方集團早期創業的核心骨幹之一。
馬元順等創業元老認為,”不能說東方集團沒有她就不行,但可以肯定地說,在東方公司的初期,她起了很主導的作用。”
但是,這樣一個創業功臣的晚年,卻沒錢治病。2006年10月10日,肺癌奪走了她的生命。
去世的那個晚上,她與幾個子女最後的談話是關於手中的15.7萬股東方資產股。
金彥芳,1956年畢業於哈爾濱建築工程學校,畢業後一直在黑龍江省建委係統工作,任工民建工程師。1983年,黑龍江省建工局下屬的省聯合總公司將其派往聯合單位——哈爾濱東方建築工程公司——從事合同預算工作。1985年,省聯合總公司中斷與東方建築工程公司的”聯合”關係,金彥芳被調回黑龍江省住宅建築工程公司任主任工程師(正科級),兼經營部副主任。
“東方建築工程公司當時承建的檢察院大樓合同預算及投標都是我搞的,手頭工作別人接不上手,東方公司想挽留我繼續搞完工作,於是我利用業餘時間幫助東方公司做些預算,東方公司當時給了我一些補助費。聯合總公司領導藉機整我。”金彥芳在1987年8月2日寫給黑龍江省人才交流開發公司領導的一份求助信中說。
1987年8月27日,黑龍江省住宅建築工程公司發文黑建字(87)第33號,稱金彥芳1985年3月回到公司任職後,”不安心本職工作,利用遲到、早退、請事假、無故曠工,背著公司繼續到東方建築工程公司工作,並逐月領取工資等項收入5556元”,公司決定給予金彥芳除名。
2006年3月27日,重病中的金彥芳自知活不了多久,於是給張宏偉寫信回憶說,”1983年我48歲,有著成熟的管理和技術經驗,在你事業起步初期,需要我的技術和經驗,所以你幾次到我家力邀我到東方工作。我看你是幹大事的人,於是為了東方的事業,1987年,我一個52歲的女同志放棄了安逸的國營工作和晚年生活的保障,冒著被單位除名的風險最終加入東方公司。但我當時堅信,跟著張總,肯定不會錯。”
“我為東方的事業做出了什麼貢獻、培養了多少人才,張總你心裏應該是最清楚的。”金彥芳寫道,”1995年,我為東方工作了12年,而此時東方已經成為了國內外知名企業,這一年我60歲,被東方董事會退養,沒有退休工資,也沒有任何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我曾於1995年2月寫過一封信給張總和公司董事會,請求幫助,但最終石沉大海,我彷彿又一次被除名了。”
金彥芳在1995年的信中曾說,”我個人當時不願退養,因為第一,我與東方的事業有感情,第二,東方集團事業幹起來,我願意繼續做貢獻,第三,也是為了解決個人的生活費用問題。但既然是董事會的決定,我也只能接受。”
金彥芳的兒子介紹說,事實上,關於媽媽的退養,公司也未辦任何正式的手續:退養後,媽媽年老多病,經濟拮据,主要靠子女撫養生活,出錢看病。
2004年前後,金彥芳被確診為肺癌。由於沒有醫保,只能自費治療,一年就花了十幾萬元。
金彥芳在信中說,”由於已經多年沒有收入,孩子們都掙工資,不富裕,到處籌錢給我治病。我不堪重負,要強了一輩子,到頭來卻承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瘦得只剩下70多斤,做心電圖的夾子都夾不到脈搏了。於是,我想到了那15萬股資產股,當時說會分紅利。”
“唉,我還欠那麼多外債,張總啊,畢竟我在東方創業初期做過貢獻,幫幫我,救救我,就算我死了,也請張總幫我兌現資產股,幫我的人生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吧!”這是,金彥芳在信中的最後言語。
據金彥芳兒子介紹,一直以來,儘管對外欠了很多錢,但媽媽多次提起持有東方原始股票,還債沒有問題。”她把資產股當成了救命稻草。”
2006年7月,幾個老同事來看金彥芳,談起資產股的問題有可能得到解決時,儘管她已經病入膏肓,但依然強忍疼痛,顯得很高興的樣子。
2006年10月10日晚上,金彥芳把兒子、女兒叫到床前,把股票拿了出來,並交待說:”兒子啊,我病了這麼多年,花了不少錢,做媽媽的拖累了你們幾個了。幾個同事也來找過我了,你要好好保存這些股票,東方公司會有說法的。”
“說著說著,她頭一歪,就這樣去了。”金彥芳40多歲的兒子,回憶此時,滿眼淚水。
高工於長鹿的晚年
在哈爾濱零下20攝氏度的一天,記者來到東方集團前高級工程師於長鹿位於6樓的家裏,刺鼻的氣味預示著房間久未通風。
採訪過程中,記者強忍了幾次乾嘔。
一進家門,記者看到走廊、房間裡除了堆滿了覆蓋著厚厚一層灰塵的一捆捆書籍外,就剩下一個破爛、簡易的桌子和幾把一層污垢的破舊椅子,房間裡唯一的電器是一架21寸的舊電視。
“不好意思,我幾年前就已經半身不遂了。”於長鹿艱難地挪來其中一張破舊椅子叫記者坐。
<21世紀>:聽你以前的同事們說,你曾經是公司唯一的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為東方集團初期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
於長鹿:我1953年畢業於哈工大土木系。1982年前在哈爾濱教育局工作,1982-1985年在市建委下屬城建干校工作。1985年因與頂頭上司有矛盾,離開建委到過很多建築公司,最後到了道裡區一家國營建築公司。因為都是國營企業,一直有退休金、勞保等福利。
1989年東方在全市建築行業企業資質審查時,連一個有證的工程師也沒有,只評為承包6層以下的四級建築施工企業。而哈爾濱規定,樓房必須蓋7層以上,意味著四級施工企業無權在哈爾濱承包建築工程。當時負責資質審查的建工局領導向東方介紹了我。
1989年12月,東方公司派人找到我,好話說盡,要我調檔案加入東方。按照規定,三級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本專業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因此我一調入東方建築公司,東方公司馬上通過了資格審查,被評為三級施工企業,可以承包7-12層的樓房以及21米跨度以下的廠房。可以說,我的加入為東方解決了一個大難題。
<21世紀>:就這樣你進了東方公司,並且一直在東方工作嗎?
於長鹿:經過一年的觀察,1991年我聽同事議論說,東方不可能給退休金。我當時已經57歲了,賺工資到哪裏都沒問題,退休後能否拿到退休金是個大問題。
公司一位副總裁也明確表示,退休後沒有退休金。而張宏偉在公司成立幾週年的一次講話中說,東方公司有一個競爭優勢,就是沒有退休金的負擔。這與當初勸我來時公司的說法大相逕庭。聽了兩位老總的話,我經過一番思考後決定辭職,調離東方,去了黑龍江省城研建築公司,因為它是國營的,有退休金。
兩個月後,當時東方建築公司的人事科長齊淑清三番五次勸我再回東方,說了許多好話,讓我幫東方的忙。因為幾個月後,就是1991年底施工企業的資質審查時間,東方公司的資質審查又面臨通不過的狀況。我於是提出了兩個條件,滿足了這兩個條件才回去:一是必須保證每個月給我開工資;二是保證退休後給發退休金。當時東方建築公司經理戚善義答應了,還給我寫了一個保證。1991年5月,東方公司籌備股份制的事,經理也說了:”如果你能成為股東,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有退休金,有醫療保險,有股票,還有紅利。如果成不了股東,公司保證在你60歲後每月至少給你開200元以上的退休金。”按當時的收入標準,退休金有這麼多相當於中等收入了。
在這些保證下,我又調回到東方建築公司。1991年底,東方公司的資質年審通過了。
1991年11月26日,我被省人事廳評為高級工程師。東方公司有了我這個高工,就可以晉陞為二級建築企業,有資格承包30層以下的民用建築、30米跨度以下的工業廠房和100米以下的水塔煙囪等構築物。
在當時的哈爾濱,有二級資質的建築公司不超過10家,可想而知,我對公司的發展起了多大的作用。
除了1989年、1991年企業兩次晉級和每年的資質審查合格外,我的高級工程師證書還起了一個大作用:東方企業集團在向省體改委申報股份制試點的申請文件中,需要報有高級職稱的職工人數,雖然人數報了不少,但真正具有高工證書的,只有我一個人。
後來公司股份制試點批了下來,我的高工證書資格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因此,我不僅對東方建築公司,對後來的企業集團也是有貢獻的。也正因為如此,我的個人檔案此後一直放在集團,而不是建築公司。
分配資產股時,儘管我進入公司的時間不長,但我交了1000元,獲得了5.2萬股。
<21世紀>:對於資產股,你有何想法?
於長鹿:1994年9月,公司上市快一年了,集團動員我、安振邦、金彥芳、玄東春4個人退休,集團當時的人事處長於劍平對我們四個人說,用你們的資產股每年的分紅作為你們的退休金。但時至今日,東方企業集團從來沒有給職工資產股股東分過紅!
1991年,企業集團成立,並開始實行股份制。1993年、1994年,大家都吵著要分紅,每個股東一年都是幾萬元,但公司只是宣佈了一個分紅的錢數,我當時還做了筆記,始終沒有給過錢,直到現在也沒有一次現金分紅。不分紅,我們幾個人的退休金就等於零!
<21世紀>:那你退休後靠什麼生活?
於長鹿:我退休前的工資是每月1300元,退休後就沒有了退休金、醫保等,生活一下子失去了來源。
1996年,我們幾個退休老人曾給公司董事會及張總寫過報告,請求落實退休金的問題,公司一直沒有回應。1997年,我們又將這封信複印後發出去,還是沒有任何反應。
我被勸退休後,由於沒有收入來源,1994年開始擺地攤,出早市、擺夜市,賣過線頭,一個賺幾厘錢,也賣過服裝。1998年5月,由於生活沒有著落,精神壓力特別大,很容易上火。一次最嚴重的上火後,就半身不遂,癱瘓了,至今,我已經病了9年。
“我們不羨慕張宏偉的億萬財富,只要求收回我們自己的一點點活命錢,該多少就是多少,也不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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