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1月28日報導)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批准巿區及大嶼山的士「短加長減」的新收費,由十一月三十日(周日)起生效。
市區的士起表加2元至18元,第2至9公里每200米跳表加0.1元至1.5元;9公里後每跳減0.4元至1元。
大嶼大的士起表加1元至13元,第2至20公里,每200米跳表加0.1元至1.3元,20公里後每跳維持1.2元不變。
新收費的詳情如下:
巿區的士:
落旗收費(最初2公里或其任何部分) 18.0元
跳表收費(其後每200米或每1分鐘等候時間)
- 70.5元*以下 1.5元
- 70.5元*及以上 1.0元
*根據巿區的士新收費,在不涉及等候時間收費的情況下,9公里車程的總收費為70.5元。
大嶼山的士:
落旗收費(最初2公里或其任何部分) 13.0元
跳表收費(其後每200米或每1分鐘等候時間)
- 130.0元#以下 1.3元
- 130.0元#及以上 1.2元
#根據大嶼山的士新收費,在不涉及等候時間收費的情況下,20公里車程的總收費為130.0元。
由十一月三十日起,市區及大嶼山的士的車廂內必須展示列出新收費之的士收費表。此外,在未完成調校咪表以顯示新收費前,的士車廂內必須展示由運輸署發出的新舊收費換算表,以收取新車費。
至於的士車費收據方面,的士司機須在發給乘客的收據上,以手寫方式寫上新車費的總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