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小虹: 楊佳受害於中共司法黑暗

付小虹(中國公民自由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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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根據今天的最新消息,楊佳已於2008年10月26日早上遭處決。這起引起全球華人關注數月的殺警案,在中共政權從重從快,速戰速決的原則下,迅速審結,似乎人們很快就能把它遺忘。真的有那麼簡單嗎?不可能。本案中因楊佳殺的對象是當今中國特殊的群體——警察,中共為維護其特權,暴力而使用的邪惡機器,使得楊佳殺警案具有特殊的意義,而社會反響也呈現兩極分化。

通常殺人案的罪犯都是人們痛恨的對象,而被害人都是人們同情的對象。本案恰恰相反,楊佳做為殺人犯卻得到人民廣泛的同情,而平常殘害人民,魚肉百姓的警察以及其主子中共政權成為人民痛恨的對象,因此,本案充分反映了當今中共專制與在痛苦中掙扎的人民之間的嚴重對立。

更有甚者,眾多的網民將楊佳與打虎英雄武松相比較,並認為有過之而無不及,而在上海中級法院前要求旁聽,呼籲聲援楊佳的市民數百人在遭到公安武警暴力驅散時,不斷地發出「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的響亮口號。其反抗之烈,前所未見。

楊佳到底是何許人也?楊佳案的震撼力為何如此強大?在本案的對立中,誰代表正義?誰代表邪惡?一樁普通的殺警案,官方和人民的取向竟然有如此天壤之別,涇渭分明,誰在維權,誰在違法?

其實本案被告楊佳只不過是個只有28歲的北京普通青年,出生於普通勞動人民家庭,應該屬於工人階級或是無產階級,生活於社會下層的一個單親家庭,父母離異後,由母親撫養,據說性格內向而倔強。案發前曾被山西警察無辜殘暴毆打,被打落三顆牙齒,幾經申訴,獲賠三萬元人民幣。在此之前還經歷母親維權申訴8年未果,因此對中共警察已積怨多年。共產黨經常宣揚「壓迫深,反抗重」,楊佳是也。

去年,楊佳在上海被警察攔下檢查,說是懷疑楊佳偷盜自行車,楊辯稱是租的,但警察並不相信,並強行帶進派出所毆打,關押數小時後釋放。楊佳不服,事後向警方討個說法,並要求賠償。其傷情不詳,但人格的侮辱,心理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網上曾流傳楊佳的性器官被打壞。然而終因社會地位低微,歷經近一年三次往返北京、上海索賠未果,才執刀報復殺警。

案情十分簡單而又十分普遍,當代中國警察隨意打人關人,任意侵犯人權,每時每刻都在發生,大多數普通百姓都會忍氣吞聲,把它當作家常便飯,因為多少百姓為維權上訪,家破人亡,毫無結果,都是前車之鑒,維權上訪大軍多數淪為乞丐,誰料上海警方竟然遇上個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楊佳呢?

本案的審理過程則可稱為黑幕重重。楊被捕幾天後,其母便神秘失蹤,在網民的一再質疑中,數月後被發現早已強送精神病院,上海司法機關強行為楊佳指定同時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傀儡律師,旁聽者被限制,聲援者遭暴力,即便如此,仍有市民從一審到再審在法院門口關注,每當庭審結束,便有市民喊出司法不公,公檢法知法犯法的憤怒之聲。

由此可見,本案中的公檢法系統的以侵犯人權毆打楊佳開始,繼而以黑道手法非法拘禁楊母數月,湮滅證據,非法剝奪被告的辯護權、親戚聘請律師的代理權,黑箱操作審判程序,非法剝奪民眾的旁聽權,暴力驅散聲援民眾……上海公檢法系統嚴重的知法犯法,與黑社會何異?一連串的違法中,任何一件都不應該發生,一旦發生都是極其嚴重的,真正的法制社會有三權分立為制約,媒體監督,民眾監督,社會制約無所不在,而當今中國社會公檢法利用人民給予的權力,濫權濫法。這對楊佳都是極為不公的,所有善良的老百姓並不傻,輿論站在哪一邊就顯而易見了。

中國有句俗話:「殺人可怒,情理難容」,難怪民眾會將楊佳比作武松。試想「水滸」中108將個個都是殺人犯,武松之殺西門慶,林沖之殺陸謙,魯智深之殺鎮關西……這些英雄人物的名字歷經數百年而不朽,給人以多少啟示。

記得魯迅作品中出現過這種場景:「翻開歷史,滿紙只有吃人兩字!」以比喻封建社會的歷史就是一部吃人史,其實中共歷史亦然。從其建黨至今,吃掉多少鮮活的中國人?楊佳與那幾位不幸的警察難道不是被中共暴政所吃嗎?@

(作者曾為中國維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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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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