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土地是誰的

劉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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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有這樣一個故事:一位小青年酷愛電腦,上中學的時候就猛學電腦,只對電腦有興趣,對其他功課都沒有興趣。高中以後,他自然沒考上大學,但是繼續在家鑽研電腦。他為此還參加了電腦培訓班。現在,他的電腦水平更高了。他做夢都想有一台自己的電腦。但是他家沒有錢給他買電腦。

有一天這位小青年得知沒有什麼文化的鄰居王老漢有一台電腦。這是王老漢的在外高就的兒子給他買的。晚上,這位小青年就把王老漢這台還沒拆封的筆記本電腦偷走了。鄰居們都知道他愛好電腦,於是就首先懷疑他。他承認王老漢的電腦是他拿走的,還援引阿Q的例子,說是「竊電腦」不是「偷電腦」。一些主持正義的鄰居就要求他把這台電腦歸還給王老漢,這個青年實在是捨不得。他想,怎麼樣才能不還這台電腦呢?他想出了一個辦法。於是,他對那些鄰居們說:「我問你們幾個問題。如果你們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我很滿意,我就還王老漢電腦。如果你們回答不出來,或者我不滿意,這台電腦我就先用著。」那些主持正義的人很想聽聽他究竟有哪些「歪理」,就對他說:「那你問吧!」

這個青年第一個問題是,王老漢會用電腦嗎?大家都知道他的文化水平很低,並回答道,「不會!」青年很得意,接著拋出了第二個問題:王老漢會珍惜這個電腦嗎?答案很明顯,王老漢不會用電腦,也就不知如何珍惜電腦。但是有人提出,王老漢可以學電腦啊!小青年心裡早有準備,更加得意,跟著拋出了一連串的問題:你們說他可以學,如果他學會了以後,沉溺於電腦怎麼辦?搞網戀怎麼辦?家庭破裂怎麼辦?如果電腦壞了,他不會修怎麼辦?如果用電腦不慎著了火,燒了房子,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怎麼辦?青年問的問題又快又多,鄰居們一時語塞。於是,小青年反問道:「那,這個電腦我還用還嗎?」他緊接著又機智地拋出了一個建議:「為了保護電腦,為了讓王老漢不受電腦傷害,這個電腦最好還是歸我。王老伯如果想用的話,可以隨時來用,我免掉他的電腦稅。」大家聽了,更加愕然!

上面這個故事,很類似於最近關於土地財產權問題的討論。反對農民擁有土地的一方,正是用上面故事中小青年的手法來進行論證的。農民不珍惜土地怎麼辦?農民把土地賣了無家可歸怎麼辦?農民用土地種鴉片怎麼辦?農民把土地送情婦怎麼辦?……

小青年能用上述理由霸佔電腦嗎?不能!國家能用上述理由霸佔土地嗎?更不能!電腦與土地等財產的正當歸屬是正義問題!使用與善待財產是效能問題!用效能問題來偷換正義問題是絕對無效的辯護。

在中國,目前土地全部被國家度為己有。可是,國家憑什麼佔有所有的土地,不允許私人有一寸土地?有人說,國家佔有土地依據的是憲法。中國的憲法是執政黨制定的。這部憲法規定土地屬於執政黨領導的國家所有,並完全由執政黨來使用、支配。如果上面那位小青年在竊得電腦之後馬上發佈一個公報,說王老漢的電腦從此屬於他,這樣的公告有正當性嗎?能憑此就改變電腦的歸屬嗎?有人說,國家這樣做是認為土地重要,重視土地。那位小青年「竊」王老漢的電腦,不也正是因為他認為電腦對他很重要,他也很珍視這台電腦嗎?難道因為你珍視別人的東西,就能成為佔據別人東西的正當理由嗎?

還有人說,土地之所以要歸國家,就是因為國家能夠比農民更好地利用土地。這種看法犯了兩個錯誤。第一,使用財產的技能不能決定財產的歸屬。不能因為小青年比王老漢善用電腦就可以佔據這台電腦。第二,國家比農民善用土地。這是計劃經濟的看法。現在,計劃經濟已經被國家和執政黨公開放棄。而且,國家讓農民承包土地這一點本身就已經說明,農民比國家和政府官員更善用土地。

也有人說,土地向來歸國家所有。這不是事實。中國土地的全面國有制是從1956年開始的。在中國五千多年的歷史,中國土地國有的時間僅佔百分之一。歷史反表明,土地私有是常態,國家全部佔有土地是暫時。

土地是誰的?這個答案就像回答故事中的電腦屬誰一樣毋庸置疑:土地,不是國家的,不是執政黨的,而是每個中國公民的!

--原載:《中國報道週刊》,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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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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