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8日訊】近來中國首富黃光裕被抓,引來一片爭議和擔憂:為什麼中國富豪榜常常成為囚犯榜呢? 據說黃光裕的案子是溫家寶親自點名的。今年39歲的黃光裕曾於2004、2005、2008年蟬聯胡潤百富榜榜首,今年他的個人資產達430億元。外界分析黃至少在三方面涉嫌犯罪:一是操縱股價,二是向商務部官員行賄, 三是偷稅漏稅。
南方週末披露說,黃光裕涉嫌夥同其兄黃俊欽操縱ST金泰股價,使其在2007年一度拉出42個漲停板。在 「2006年中行騙貸案」中,黃涉及13億的違規貸款,而這次導致他落馬的導火索是九月份開始的商務部外資審批腐敗窩案。
2004年國美電器在香港借殼上市成功,黃以7.5億元的投入,拿回了市值80餘億元的上市公司,騰挪過程中還套現了25億元現金。有人說,藉助資本市場迅速放大財富的黃光裕,很可能正陷在自己親手編織的資本迷宮中難以自拔。
回顧歷史,黃光裕的落馬也不是偶然的。從牟其中、儲時健、倪潤峰、步鑫生、馬勝利、禹作敏、唐萬里、顧雛軍,再到賴昌星、楊斌、周正毅等,人們發現一個怪象:上富豪榜的或出了名的人,他們的結局大多不太妙,不少人還高中了囚犯榜。這也算是中國經濟界的一大怪象吧。
有人在分析西方和中國企業家之間的差別時說,西方企業家忙於應對市場的不確定性,忙於技術、商業的創新,而中國企業家則忙於應對政策的不確定性,忙於制度創新。被譽為「30年長青樹」 的魯冠球,其不倒的秘訣就是「從來不與政府爭奪利益,政府做的我堅決不做」。
最近大陸報刊還報導了很多民營企業家被當局以非法集資罪名抓捕的案例。;北京碧溪家居公司非法集資7億老總獲刑4年;女富豪吳英涉嫌非法集資案續:7人被提起公訴,; , 。
表面上看是非法集資觸犯了法律,但深層因素是中國民營企業的「先天缺陷」:與國營企業相比,民營企業就好比後娘養的孩子,處處受到不公正待遇。以企業發展的血液——融資體制為例,銀行一般只給國營企業貸款,結果把民營企業逼上了邪路。至於是合法的民間借貸還是非法集資,是合法上市還是非法圈錢,是合法的公關還是非法行賄,衡量的標準完全是中共隨意制定的。
難怪有人說:你不能走得太快,否則你會因此帶上腳鐐的,因為中共是誰都要整的。(//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