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7日訊】地方政府為了擴大城市建設,炫耀政績,成立了各種名目繁多的拆遷指揮部,一手遮天,肆意將被拆遷人的房屋夷為平地,而逍遙法外,於是乎,大躍進式的瘋狂拆遷愈演愈烈,被拆遷人深受其害,告狀無門,幾乎所有的正常的救濟途徑都被堵死,猶如鬼打牆。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因與07年10月1日起實施的物權法相悖離而廢止,但奇怪的是,地方政府仍然在適用該《條例》。即使按照該《條例》規定,各地成立的拆遷指揮部也是違法的。該《條例》第四條第六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城市房屋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由此可見,只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才能成為拆遷的主管部門,但地方政府拼湊了各行政機關的要員,甚至政法委人員組成了拆遷指揮部。這個大雜燴管理拆遷工作顯然是違法的。但這個違法的拆遷指揮部為何無所不能呢?只要看看這個拆遷指揮部的成員是什麼材料,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拆遷指揮部的成員,幾乎涉及所有的行政機關、司法部門、人大幹部。往往是地方政府的要員擔任拆遷指揮部的總指揮;法院院長擔任拆遷指揮部的要職;政法委主任、公安局長、信訪局主任、檢察院院長和國土資源局局長也都是拆遷指揮部的成員,甚至連計劃生育主任也深入到拆遷運動中去了。拆遷指揮部之所以能一手遮天也就順理成章了;受害人告狀無門,四處碰壁也就不足為奇了。
拆遷規模越來越大,受害者無家可歸不計其數。我稱之禍國殃民,是基於以下事實。
拆了舊房拆新房
江蘇宿遷市將才建成四、五年的商鋪進行大規模拆除;山東濟南市長清區將評為省優工程的新樓房也照拆不誤;浙江省杭州市江幹區將剛蓋好的貼磁到頂的六層樓房,還沒有來得及住人就拆掉了,如此大量浪費人力財力和社會資源的現象比比皆是。
拆了城市拆農村
杭州市迅猛地擴展城區地盤,與周圍的縣城連成一片,蕭山、餘杭等地都劃入杭州市區範圍,原先的大片農田變成了馬路和高樓大廈,全不顧「保護耕地」的基本國測。煙台地區萬畝良田成了垃圾場;南通市將良田拋荒,不計其數;臨沂市一方面強拆民房,另一方面卻蓋了不少爛尾樓。也就是說,拆了有用的民房,卻蓋了沒有用的爛尾樓!還使勁地宣稱,要在臨沂再建二個浦東,真不知天高地厚;此外還大力宣傳,花300億打造江北秦淮河,幾乎是小菜一碟。我不禁要問地方政府:江北秦淮河是否還會營造出一個「隔江猶唱後庭花」的現代版?
拆掉了公民的救濟途徑
在物權法實施前,許多法律專家欣喜若狂,預言中國將杜絕違法拆遷,大大減少暴力拆遷。但不幸的是,物權法實施後,違法拆遷、暴力拆遷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愈演愈烈。被拆遷人受到侵害往往很難得到司法救濟,而行政復議常常只是流於形式。
法院對民告官的拆遷案件置之不理,起初我大惑不解,後來我發現,有的地方法院院長就是拆遷指揮部的重要負責人,即使立了案,也很難公正審理的。更有甚者,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曾經是開發商的股東,於是乎,出現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也就不足為奇了。
被拆遷人的拆遷維權受到法院刁難已經習以為常,拆遷受害人轉而上訪之路,但漫漫上訪路,遙遙無期,何處是盡頭呢?有的上訪八年之久,仍然看不到解決問題的曙光,還在黑暗中苦苦掙扎。當你知道信訪局長也是拆遷指揮部的成員時,就不難理解,因拆遷問題上訪為何如此艱難。
有的開發商雇傭地痞流氓搞突然襲擊,強拆民房,然而堂而皇之離去。拆遷受害人向公安局報案,公安局則假以辭色,敷衍了事。此時此刻,為什麼公安局失去了雷厲風行的一貫作風?原來公安局也是拆遷指揮部的成員,都是自己人嘛。
除此之外,人大、政法委、檢察院的領導竟然也是拆遷指揮部的重要成員,如此聲勢浩大的拆遷指揮部,必定是所向披靡,逆「拆」必亡。而拆遷受害人的救濟途徑和維權道路幾乎被堵了個水泄不通。
正常的公力救濟途徑被堵塞,必然會導致一發不可收拾的自力救濟。無規則的自力救濟是恐怖的,甚至會出現同態復仇、血親復仇的現象,是社會倒退的體現。類似於一手遮天的拆遷指揮部這樣的行政機關是破壞法制的根源。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