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澄清事實真象
在污衊大法的圖片展大門口講真象
2000年6月8日,政府開始在四川省展覽館舉辦污衊大法的圖片展。為了讓更多的世人不要再上當受騙,明辨是非,我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寫出來,用複寫紙複寫幾份。6月12日早上,我找到片警魏大平,對他說:「你看我寫的這份真象材料,是我親自到北京去交,還是交給你轉交給中央領導。」魏警察說:「你交給我幫你轉交就行了。」我便給了他兩份,讓他幫我上交一份,另一份留著派出所和辦事處的傳看。他答應了。
然後,我到人民南路展覽館,站在大門口,把我複印的真象資料親自散發給觀看誹謗大法圖片展出來的人們。題目是:《澄清事實真象 還法輪大法清白》。
強行抄家
2000年6月13日下午,我被萬年場派出所警察魏大平叫到派出所。成都市公安一處的馮久偉一直盤問我是誰寫的這份材料,傳出去多少。我說是我一個人寫的,他不相信我有這麼高的寫作水平。
晚上他們便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搜走了屬於我個人的私有財產:大法書籍、錄音帶、錄像帶、收錄機、身份證、打坐墊等。在抄家的同時,我拼命去保護被魏大平搜出的大法書,結果被兩個警察把我推倒在床上。我的雙腿跪在地上,警察死死的掐住我的脖子,致使我喘不過氣來。警察一隻腿跪在我的背上,還把我的雙手反背,用力往上拉,痛得我的雙臂像斷了一樣。我為我在眾多的警察面前而無力保護大法書而失聲痛哭。媽媽被警察看著,不准她阻攔眾多的警察抄家。她聽到我的責問聲和我的哭聲後,便掙脫警察過來看我,看見我被警察整得這副慘相,還搜出來一大堆大法書,近70歲的母親悲痛的嚎啕大哭,恐怖、淒慘、悲壯的氣氛充滿了整個房間。警察根本不准媽媽接近我,把她推到客廳裏強行坐著,並威脅她:「不准動,不關你的事。」老母親回答:「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們這些警察真是無法無天!」緊接著在我未穿鞋的情況下,警察強行把我拖下三樓,導致我的腳背在樓梯上擦破,襪子被磨爛。他們把我丟進警車,強行拉到派出所。在派出所的辦公室裏,我為了被他們搶走的大法書,傷心的痛哭至午夜時分……
我只有用生命來證實大法,用絕食來抗議迫害。第二天中午,馮久偉又到派出所來非法提審我。我只穿了雙磨爛的襪子走出去,他見到我後便說:「看你這個樣子還有沒有一點老闆的形象,人家說頭上有包(說人傻),我看你頭上都長籃球了。人家(指江澤民)說法輪功不好,你說好,你知道好嘛,心裏知道就行了,你要跟××黨對著幹,自討苦吃。」我說:「我做好人,堅持說真話,怎麼就叫和××黨對著幹?」下午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又把我強行的送進位於蓮花村的成都市第二看守所。
這時,我已經被非法拘留第十一次了。刑拘十一天後,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轉入成都市第一看守所寧夏街轉運站。一進轉運站就被牢頭強行吃了四百元錢,說甚麼有錢出錢,沒錢就挨打。我看見沒錢的雜案犯被牢頭打得背上青紫,無法直腰,無法翻身,警察也不管。裏面的日用品要比外面超市的至少貴3倍。
半個月後,我被非法送往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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