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4日訊】我妻子的外公姓卜,名叫卜挺振,是廣西龍州縣人。一九四九年共產黨打來時,他在龍州城內經商,主要是買賣布匹。第二年定成份時,他自然就被劃成了「工商業者」。當時還派人去他的老家羅會調查,發現他在羅會還有十幾畝土地,但從未回去收租。當地的「貧下中農」都出面證明說「從來沒見過這個人(指我外公卜挺振)。」
按當時的政策:不收租的不列為地主。如果收租,除非生活來源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靠租金維持的才算地主。而外公的生活沒有一分錢來自租金,當然就不算地主。外公因此逃過了一劫。事後外公說:我根本不想收那點租,我跑一趟布匹賺的錢就比租金多好幾倍,我何必這麼麻煩跑老遠收那點租?他們誰願意種那地誰去種好啦!由此可見,「舊社會」的地租是很低的,你看外公那十多畝地都懶得去「收租」。也可見有地的地主不可能靠那點租金而「不勞而獲」,而無地的農民也不會很難過,因為租金不高,只要勤勞一點就能過上好日子。
外公的哥哥可沒有那麼幸運,他在老家羅會被定為地主,土地和房子都沒有了,還不斷地遭受批鬥,受盡折磨。外公經常感歎:自己和哥哥同時從父親手上分到了相同的土地,都是十多畝,此後哥哥一直老老實實耕種土地自食其力,怎麼他就成地主了,而自己分明比哥哥有錢得多,卻只是個「工商業者」,至少無需受那批鬥遊街之苦。還可以保住家產。好景不長,就在外公慶幸自己的時候,有人舉報說外公家藏有很多黃金白銀,於是「領導」帶人來興師問罪,不交出金銀就罪加一等,那意思是你的成份就有可能不再是「被改造對像」的工商業者,而有可能升級為「被鬥爭對像」的地主資本家。於是「抄家」持續了一整天,家裏被搜個遍,卻沒有半兩金銀,無奈,外公只好交出所有布匹才算了事。
事後才知道,這個無中生有「黃金白銀」原來是外公的一個侄女「舉報」的,她是三個侄女中最小的一個,但外公並不責怪她,因為她的父親即自己的哥哥被劃成了地主,整天被批鬥折磨,要他交出金銀財寶。三個侄女也經常被拖去陪鬥,最小的一位不堪忍受這樣的屈辱,才瞎說金銀財寶藏在叔叔卜挺振家,於是就有了抄家一事。
交出所有布匹之後,外公一家大小頓時失去了生活來源,甚至還欠債,因為有的布是賒來賣的。為了生存,外公想盡辦法試圖從新恢復生意,但都失敗了。最後,在一位親戚的幫助下,用木頭做成紡紗機,為人紡紗勉強餬口。即使這樣的日子也沒能過多久。
一九五二年,又來一個運動,叫做成份複查,要把過去定成份時「漏網」的「剝削階級」從新揪出來。外公一家再遭劫難,被「後補」為地主,外公不解與之爭辯,對方回答:「現在的政策是只要有土地就是地主,你有十多畝地是你名下的,所以你就是地主。」於是,一群「貧下中農」湧到家裏,把一切值錢的東西都搬走。包括桌子椅子櫃子箱子都被扛走,被子枕頭衣服褲子也被抱走。他們走後,就像蝗災過後,家裏空蕩蕩的,甚至連廚房的鍋碗瓢盆都不剩。外公說:當時一家大小只剩下身上穿的,穿得厚的就剩多一點,穿得薄的就剩少一點。這還沒完,最後連房子也被強佔了,說這房子夠大,適合作幹部的宿舍。於是,外公的前店後屋成了「幹部宿舍」,全家人被掃地出門。外公帶著兩手空空的一家大小,一臉茫然的站在大街上,不知如何是好,真是生不如死。最後好心人的幫助下,租住到街尾的一間破木屋裡。這間木屋他們一直住到「改革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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