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

關於陳道軍被判三年徒刑的抗議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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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驚悉,四川知名作家、筆會榮譽會員陳道軍先生今日被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獨立筆會獄委認為,對陳道軍先生的判刑和繼續監禁明顯是基於以言定罪,嚴重違反了中國已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侵犯了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必須保障的公民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是對即將發表六十週年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公然蔑視和倒行逆施,是中國有關當局尤其四川省當局近年來不斷加強打壓公民批評和問責的又一典型惡例。獨立筆會獄委為此表示強烈抗議,並呼籲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儘快糾正這一錯案,立即無條件地釋放陳道軍先生。
  
現年40歲的陳道軍先生是四川省金堂縣知名散文作家,早年曾任職於當地中共縣委機關,因不滿官場腐敗而退職,於1998年至2002年在幾家省級報擔任記者,曾為四川省作家協會會員,後為自由撰稿人,近年來有許多散文和時評文章發表在海外中文媒體,包括香港《爭鳴》等雜誌和《自由聖火》、《議報週刊》、《民主論壇》、《新世紀》和《博訊》新聞網等網站。
  
今年5月9日,成都市部分市民在市中心「散步」抗議在成都39公里處的彭州興建石化項目,一些參與者因此被拘留,而陳道軍先生也在金堂縣家中被警方帶走並抄走電腦等個人資料。次日,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長在新聞發佈會上宣布:「對別有用心、借四川石化項目之名,製造各種謠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陳道軍,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之規定,予以刑事拘留。」不過,陳道軍家屬後來收到的拘留通知上說明他是「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並於6月13日被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以此罪嫌批准逮捕。11月5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方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指控陳道軍先生,依據的僅僅是他在香港《爭鳴》等海外媒體上發表的三篇短文——《官逼民反——向英勇抗爭的藏族人民致敬》(//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08/04/blog-post_7713.html)、《反西方華人的背景》(//www.newcenturynews.com/Article/gd/200711/20071117100747.html)、《十七大之後怎麼辦?》(//www.fireofliberty.org/article/7867.asp),完全沒有涉及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長曾公開指控的「借四川石化項目之名,製造各種謠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辯方則作了無罪辯護,說明被告在第一篇文章中只是支持中國法律所保障的藏族人民的自治權,愛好和平和反對暴力,並沒有任何涉及「煽動分裂」的字句、動機或後果,而後兩篇文章只是一般時評,與被指控的罪名毫無聯繫。今天上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只用了十幾分鐘宣讀判決書,沒有接受檢方的「煽動分裂國家罪」指控,但是卻接受了檢方的全部證據,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陳道軍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國際筆會及所屬筆會從了解到陳道軍先生因寫作而遭監禁起,就一直密切關注此案。5月12日,美國筆會、加拿大筆會和獨立中文筆會聯合發佈新聞稿,「認為陳的被捕是奧運火炬在中國傳遞期間加強打壓異議的一部分」。5月21日,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向全世界的筆會會員發出緊急行動通告,表示「嚴重關切異議作家兼記者陳道軍被拘留及其健康狀況」,「關注陳道軍在發表一篇文章並抗議環境問題後被控『煽動顛覆』罪名」,「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陳道軍」。11月15日,獨立中文筆會理事會為紀念國際筆會「獄中作家日」發表新聞公報,授予包括陳道軍先生在內的九名繫獄作家和記者「榮譽會員」的稱號,並重申「本筆會將繼續為恢復上述繫獄寫作者的自由不懈努力」。
  
獨立筆會獄委注意到,自四年前被捕的福州新聞工作者李長青在2006年初因一篇報導而獲罪三年徒刑以來,陳道軍因三篇文章被判三年徒刑是量刑最重的一次,再次說明中國的言論自由狀況並沒有因為北京奧運的召開而出現人們期待的好轉,反而繼續惡化。
  
此外,在發生了「五一二大地震」的四川省,尤其是在其省會成都,至少還有兩位網絡異議作家在此後被捕而監禁至今。一位是曾宏玲女士,因在海外發表親歷地震和問責官員的三篇文章,於6月9日被綿陽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向境外提供情報」在成都其親友家拘捕,至今下落不明。另一位是黃琦先生,因主辦「天網人權中心」網站和發表曾女士被拘的消息等,於6月10日被成都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國家秘密」在大街上拘捕,至今未經法院審理。獨立筆會獄委還收到報告,南京大學前文學副教授、作家郭泉博士於11月13日被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據認為主要是與他近來連續在網上發表「民主先聲」系列時評文章有關。5月17日,郭泉博士曾因發表問責政府對「五一二大地震」反應的文章被行政拘留,十天後獲釋。獨立筆會獄委為此呼籲,中國政府有義務確保中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如果對曾宏玲、黃琦和郭泉的監禁是基於他們發表的文字,應該立即無條件地釋放他們。
  
獨立中文筆會是國際筆會在全世界的145個分會之一。國際筆會致力推進世界各地作家間的友誼和理性合作,為言論自由奮鬥,代表世界文學的良知。獨立中文筆會及其獄中作家委員會的相關信息,請參閱:www.chinesepen.org。

  2008年11月21日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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