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獲罪” 作家陳道軍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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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作家陳道軍三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陳道軍是在今年五月被拘捕的。據他的妻子透露,陳道軍被捕五天之前曾經參加示威,抗議在成都附近的彭州興建污染環境的石化項目。

據BBC消息稱,現年40歲的陳道軍,今年三月西藏發生騷亂後曾經撰文,聲援藏民維護自己的權利,譴責北京當局的鎮壓。 2008年5月9日,成都公安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拘捕陳道軍。11月5日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陳道軍的辯護律師朱久虎說,星期五(11月21日)的宣判過程不到半個小時,陳道軍的三篇文章在法庭上作為他攻擊中國共產黨的證據。 美聯社引述朱久虎律師的話說,「在我看來,他只是批評共產黨,他從來沒有說過要推翻共產黨。」

中共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直以來引發很大的爭議,被批評者認為過於空泛。近年來,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律師高智晟等人都因此罪名被判刑。

陳道軍被宣判後,記者權益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出呼籲,要求中共釋放陳道軍。「無國界記者」說,陳道軍因言獲罪,他只是表達了對北京當局的意見。這是成都法庭自黃琦之後,判處的第二名網絡作家。

該組織表示,這樣的方式監禁網絡使用者,再次顯示中共根本不能面對批評。

此次作為公訴人的檢察院沒有出庭,據說是因為法院沒有接受他們對陳道軍提出的「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指控,而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

對此,朱久虎表示,法院對此沒有說明理由,只說檢察院指控的罪名不當。應該說是有一定的好處,不管怎麼說法院否定檢察院的指控罪名,從司法角度來說就是一種進步,法院在這種情況下否定檢察院的指控這已經是很有勇氣了。

據李先生說,公訴人是對法院更改罪名不滿而拒絕出庭。他說:「當時那個檢察官是四川省非常出名的十佳傑出的公訴人,他沒臉面,法院沒有採納他的意見,連他的罪名都改了,我們就是這樣認為的,法院受地方政府的干擾,必須要判陳道軍。」

此外,陳道軍的另一位本地律師向陽也沒有出庭,據朱久虎說,因為向陽接手陳道軍的案子而被四川當地司法機關審查。

朱久虎說:「前三,四天我在北京,他給我打電話說他受到審查,昨天他又給我打電話說今天他要到司法局接受審查,所以他可能就出不了庭了。」

據瞭解,向陽在接受該案後即受到當地司法機關的壓力,因此,在5號開庭時,他沒怎麼說話。

朱久虎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他說:「如果說律師接案的權利都沒有了,律師法賦予了律師很多權益,連律師的權利都受不到保障的話,那麼普通公民的權力能受到保障嗎,他就接了這個案子就要受到審查,你說中國的法制還怎麼發展。」

參加旁聽的陳道軍一位李姓朋友說:「整個過程陳道軍很冷靜,很沉著,很佩服陳道軍很有骨氣,而且精神面貌很好,這對他的父母親是一個安慰。」

李先生講,陳道軍有一個10歲的兒子非常懂事,學習也非常好,而他的父母身體都不好,老人家在庭上忍不住老淚縱橫,幾乎要崩潰了,陳道軍的家庭比較困難,他母親前年聽說是癌症開了刀,他的父親也是殘廢,左腳開了七次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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