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艱辛上訪路
初次上訪
1999年12月3日,在不公正的對待下,我帶上8歲的兒子和另一位剛從成都安康醫院(精神病院)被迫害出來的功友一起,乘上北去的列車,為法輪功上訪,向政府反映我煉功後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
由於到處都是攔截大法弟子進京上訪的便衣警察,我們先坐大巴到綿陽,坐火車到鄭州,乘特快到石家莊,又花了800元坐出租車,好不容易到了北京來廣營的一個臨時居住煉功點,準備與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交流後去上訪。12月6日早晨到京。兒子因為要趕回去上學,吃過午飯,他便和另一功友一起去天安門向世人展示法輪大法的功法。我想在北京郊外來廣營住兩天再去信訪辦。我與兒子就分開了。結果,第二天早晨,一個不明身份的人來盤問我們(除我外還有其他三位外地來京的功友)是否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回答說是,那人就用手機通知人來,把我們綁架到了來廣營派出所。10小時後,轉到成都駐京辦。
成都駐京辦
駐京辦後面是一個四合院,三面是小房間,一面是門。功友們被送到這裏後都被它們非法搜身關進小房間。搜身時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讓我把衣服脫光,只剩胸罩和內褲,負責非法搜身的女人穿的是服務員的衣服,估計是駐京辦賓館的服務員。我和一個女功友一起,它們搜走了我的一本大法書和我身上僅有的幾百元錢,搜出了另一功友身上寫有電話號碼的紙條,放在桌上。我不想讓它們知道這個號碼以此來迫害功友,就一口把紙條吞了下去。惡人成都一處的處長馮久偉(音)馬上命令姓王的保安給我戴上手銬,拖出大門外,銬在駐京辦門外的石獅子上,當時天氣非常冷,把我從晚上7點銬到11點過,然後非法提審我,我說:「做好人沒有錯,我來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現在還沒去,就被關到這裏來了。」它們強迫我說出是誰組織來上訪的,告訴它們姓名電話。我說:「我們沒有任何組織,都是自發的行為。」它們對我沒辦法,就把我關進6號房。警察非法提審我時問我鐘才一是不是我的兒子,我才知道,兒子也被關在這裏。他們把我和兒子分開關押了5天後,準備送我們回成都時,我才和兒子見面,臨走的當天下午3點左右,處長馮久偉又來對我說:「限制你在30分鐘內把你那天吃進去的電話號碼說出來,否則我一個電話到成都,至少要判你3年。」他說甚麼我也不動心。過了很久,兒子問我:「媽媽,這麼長時間了那個警察叔叔還不來呢!」他說的話並沒有嚇倒我。因為他知道來也沒有用。
這期間兒子給我講述了他和我分開時的心裏話和分開後的經歷:那天你送我們去乘車,一路上我仍然心情沉重不說話。快到車站了,我漸漸放慢腳步,總希望時間過得慢一點,希望和媽媽多呆一會兒。你對我說:「兒子,你回去一定要聽婆婆的話,好好讀書,堅定修煉。」我止不住流下了眼淚,哽咽著回答說:『嗯。那時我的心情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我也問你:『媽媽你啥時候回來呢?』你說:『我也不知道。』我們都哭了。天上下著雪,我們流著淚,8歲的我就這樣生死離別似的和你分開了,我不知道以後還能不能見到你。我的眼前已模糊不清。我上了車,車漸漸開走了,我把頭伸出了窗外,依依不捨地看見你的身影漸漸遠去了,遠去了……。
我和聶叔叔乘車到了天安門,我懷著緊張的心情走到了天安門廣場中央。我們看周圍沒多少人,我們就在原地煉起了第二套功法(抱輪)。剛煉還沒到一分鐘,我就聽到了警笛聲,我睜眼一看,看見了周圍過路的行人看著我和聶叔叔煉功。一輛警車飛快地向我們倆開來,停在我們面前,從上面下來了幾個警察,把我們抓到了警車上。我看見車上有很多被抓的大法弟子。有一個警察問我:『你這麼小來這裏幹甚麼?』我說:『來護法!』警察說:『護法?是來保護頭髮嗎?』其他警察也開始嘲笑我,這時,問我的警察就打了我一個耳光,我馬上就哭了。一個年輕的女功友把我拉到她的懷裏安慰地說:『不哭,不哭,大法小弟子是不哭的,師父最喜歡小弟子了。』很快警察就把我們運到了一個大房子裏,大房子正面的牆全是用鐵欄杆做的,裏面有一個用水泥做的和房子一樣長的靠牆的床。上面坐了很多功友。我們在那裏待了大約半個多小時,警察又把我和聶叔叔送到了駐京辦的一個房間裏,房間裏有十幾張椅子和幾張桌子。我睡覺的時候就把椅子拼在一起當床睡,聶叔叔就把他的衣服脫下來蓋在我身上。有一次我被吵聲從夢中驚醒,原來是一個警察在罵聶叔叔,因為警察不准聶叔叔給我蓋他的衣服,警察說著就打了聶叔叔一個耳光。等警察走後,我問聶叔叔剛才打的耳光痛不痛,他說:『我剛才臉被凍僵了,打起沒感覺。』一個好心好意的人給一個小孩蓋衣服,而且當時還是零下幾度,卻『吃』了警察一個耳光,天下哪有這種理啊!
在那個房間裏成天開著燈,被窗簾遮住的窗子外面也看不到天空,所以我分辨不出甚麼時候是白天,甚麼時候是黑夜,就更不知道我在裏面待了多少天。有一天,聶叔叔對我說:『你媽媽來了。』我趕緊問:『在哪?』『在外面。』我就馬上揭開一個窗簾的角看見了外面,可是沒看見你,我的心情又墜了下去。聶叔叔又說:『她已經進房間裏了。』大概又過了兩天,我被放出來看見你時就趕緊跑到你的旁邊。」
我的心被兒子的話語陣陣絞動著,望著兒子瘦弱的身子,心底裏溢出了由衷的欣慰:「兒子,你做得真好!」
有警察要回成都,順便把我們4個大法弟子押回去。警察強行扣了我們四個大法弟子每人50元錢,說是從駐京辦到北京火車站的車費。警察把我們押送到北京火車站後,強行從我們的錢中扣出兩張臥鋪票車費。
知道真象的乘務員
在火車上,警察為了便於休息,便包了一個臥鋪間,上、中、下兩對面共6個鋪位,我們4個大法弟子,自己出錢住2個鋪位,晚上警察睡覺時,一警察把我們守著,並且還把我們用手銬銬在鐵床上。
一天早上,有幾個乘務員一聽說我們是法輪功,便拉開門簾來看我們,警察說:「當心一點,法輪功都是有功的,看傷著你們。」一乘務員說:「其實我們車務段也有一個煉法輪功的大姐。待人很好的,我們都很喜歡她,誰知道這政府一反對法輪功,她也不明不白地下崗了……。」
青羊區戒毒所
兩天後的早晨7點多鐘,火車剛到成都,我們就被早已在此等候的警車直接押送到成都市青羊區戒毒所。那裏的高音喇叭長時間播放著震耳欲聾的誹謗大法、污衊師父的謠言,裏面保安嚴密監視我們,不准我們說話,中午警察把兒子帶走了。晚飯後,他們把我們關在大房子裏面「洗腦」。我不願意聽他那一套謊言,就站起來煉功。保安發現後,一腳把我踢出室外,強行讓我們把皮衣、外套脫下來,在寒風中受凍。因保安要把遮風避雨的條花塑料布掀開看著我們,雖然他們邊看守我們邊吃著火鍋,時間長了他們也凍得不行,又只好關上塑料布,讓我們進來長時間蹲在地上。時間長了,我的腿、腳開始麻木,實在支撐不住快要倒下了,我趕緊用手撐住旁邊的鐵架要求上廁所,才緩了一口氣。完後,又繼續蹲……。
九茹村拘留所
經過兩天的強制「洗腦」後,被強行送進九茹村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由於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太多,女牢關不下,又把男牢騰出來關押女大法弟子。拘留所裏面,高音喇叭仍舊每天播放的是震耳欲聾的誹謗大法、污衊師父的謊言。在這污穢的環境裏,我想起了師父在《再論迷信》中講的法:「大法修煉的學員對於宇宙真理的認識是理性與實踐的昇華,人類無論站在任何立場上否定高於人類社會一切理論的宇宙法理都是徒勞的。特別是當人類社會的道德處於全面崩潰時,是偉大的宇宙再一次慈悲於人,給了人這最後的機會。這是人類應該珍惜萬分的希望,然而人卻為了私慾破壞宇宙給予人類的這最後的希望,令天地為之震怒。無知的人還會把各種災禍說成是自然現象。宇宙不是為了人類而存在的,人只是最低下的一層生命存在的表現方式,如果人類失去在宇宙這一層生存的標準,那就只能被宇宙的歷史所淘汰掉。人類啊!清醒過來吧!歷史上神的誓約在兌現中,大法衡量著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會定下自己的未來。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們面前。」為了讓我們拋棄真理,接受他們的謊言,他們還逼迫我們讀經過他們篡改後的被「洗腦」大法弟子的文章和看經過他們篡改後的被」洗腦」大法弟子的錄像。長期被關在黑房子裏面不見天日,既不讓我們學法,也不准我們煉功,經常被警察抓出去「吃」電警棍、用繩索綁在雨中,由於有江澤民撐腰,警察對法輪功學員很邪惡,在九茹村拘留所王姓學員因煉法輪功,被警察電擊後不准吃飯,用繩索綁在雨中而昏死過去。然而,邪惡的一切表演對明白了宇宙真理的大法修煉者都是徒勞的。
半個月後,已是2000年元旦節,成都市龍潭寺派出所的唐警察來接我,我以為要送我回家過節,結果又把我接到龍潭寺派出所,唐警察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沒想到就因為這一個煉字,午飯後他就填寫了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又把我送進成都市第二看守所(蓮花村)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我進去看見一個監室裏面已經關有20多名大法弟子,裏面同樣不准學法、煉功。還得輪流值夜班,每天必須坐在床上,學刑法,若發現煉功就會鐐銬加身:重型腳鐐、手銬、背銬,我看見邢琛(女,20多歲,大學生)的雙腳和雙手已被手銬、腳鐐折磨得發腫且變成了紫黑色,根本無法吃飯、睡覺,連上廁所都需要別人幫著換衛生巾。
如遇絕食抵制迫害的,就會強行野蠻灌鼻食,大法弟子常常被警察灌得死去活來。一個星期才由招集(牢頭)統一買東西一次,而且價格比外面超市貴2-3倍。非法刑拘一個月期滿,就到了新年,我想該放心回家過年了,誰知又由龍潭寺派出所唐警察把我接出來,又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就又把我交給萬年場派出所,他說我是買的龍潭寺的小城鎮戶口,買房子、住家都在萬年場,是屬於人戶分離,我應該屬於萬年場派出所。到萬年場派出所後,我繼續說:「煉。」又把我送進九茹村拘留所……我就這樣像踢足球一樣從拘留所到派出所,又從派出所到拘留所,最後又到看守所,從不准回家,從沒洗過澡。就這樣,我到北京合法上訪,連門還沒找到就被警察非法綁架關押。從1999年12月7日我在北京被綁架,到2000年3月2日被反復關押了6次(包括在駐京辦、青羊區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共計96天,中間一次也沒有離開過關押場所。
就因為依法到北京上訪,可信訪辦的門都還沒找著,我就已被非法刑拘一次、治安拘留3次,而且警察還要繼續關押,這就是江××鼓吹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發生的嚴重侵犯公民應該享有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權利的醜事。
弟弟被警察魏大平敲詐勒索3000元
好不容易熬到2000年3月2日,又是非法拘留期滿該釋放的日子,我想:我這次無論如何都不能再被警察無限期關押了;無論如何我也要到北京去上訪,叫上級政府知道下面的警察,是如何侵犯我們這些煉功做好人的人身自由權利的。下午3點鐘左右,警察魏大平又來接我了,我像往常一樣把被子抱出去,一見面魏大平對我說:「鐘芳瓊,你把被子就放在這裏嘛!反正隔一會兒還會回來的,難得拿。」我說:「今天不會回來了。」他一聽便高興地說:「想通了,不煉了?」我說:「我在這裏一關就接近三個月,每天和偷、摸、扒、竊、賣淫的人關在一起,惡言、污語,頭都鬧昏了,我還是回去靜靜地想一想,再說。」他見我好不容易變了語氣,有「轉化」的可能,便同意我把被子帶回了派出所後,便打電話通知我弟弟帶3000元的保證金來接我。
弟弟火速帶了2000元來,魏大平說:「3000元,少一分都不行,這錢用來作為你二姐不再上北京的保證金,你二姐若再上北京,我們就用這3000元作為去接她的路費。」不但不打收條,反而叫我弟弟在魏大平寫的便條上簽字。無奈中,我弟弟又只好去借了1000元,於晚上9點多鐘才把我接出去。臨走前,魏大平對我說:「你必須每天早上9點來派出所報到。」為了再次到北京上訪,我違心地給他寫了早上9點去報到的便條。後來我悟到這都是錯的,便寫了一份更正聲明,告訴他我寫的便條作廢,親自交給了魏大平。
一路上弟弟對我說:「二姐,我想盡了一切辦法,都沒有把你救出來,今天終於出來了,我給你接風,走,全家一起去吃火鍋。回家已是午夜十二點左右,弟弟睡在我家的沙發上不肯離開,他怕我又上北京,怕我又被警察關起出不來。我說:「弟弟你回去吧,弟媳還在家等你啦!你不回去她會擔心的。」快凌晨2點了,弟弟才帶著不安的心情離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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